原標題:買美國舒達床墊試睡 更換時被要求支付上千"交通費"
花萬餘元買張床墊試睡 不料要求更換需付千元
其銷售員稱收費系公司規定,並說不可能在每位客人購買前說明此事
■新快報記者 張若然
近日,楊小姐花費1.4萬元購買美國舒達床墊和床上用品參與該品牌的「120天試睡活動」,試睡了2個月覺得不舒服想要更換,對方卻告知她還需再支付「交通費」。舒達床墊銷售員陳小姐表示,不可能在每位客人購買前都向其說明退換的費用,換貨和返廠的費用是公司條款標註的規定。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冼漢瑞表示,商家未盡到告知義務應負責。
消費者 購買前特意諮詢換貨流程
今年3月底,楊小姐在番禺一家大型家居中心購買床墊,她在維真舒達床墊店看到該店正在進行床墊試睡活動,銷售員承諾購買床墊試睡120天內,如果感覺不合適可以免費換新。楊小姐見此活動很心動,挑選了一個原價17279元的床墊,加上買其他床上用品,打折後共支付了14423元。楊小姐說,她在購買前特意詳細諮詢過試睡床墊的退換流程,並沒有聽到退換時還需額外付費。
新床墊買回家睡了一個月的時間,楊小姐感覺不太合適,她找到舒達床墊銷售員陳小姐要求更換,對方稱,如需更換至少需要睡滿2個月才行。4月25日,繼續睡了一個月床墊的楊小姐仍無法適應,她再次找到銷售員陳小姐要求更換,對方稱如果更換還需支付1000元「交通費」。
「購買前特別諮詢過換貨的事,當時都沒提到這個,怎麼突然要加錢了?」楊小姐覺得自己在購買前並不知道這項規定,購買合同上也沒有寫明換貨時還需支付額外費用,對此無法接受。隨後雙方進行了幾次交涉和協商,楊小姐說,舒達床墊方面願意承擔500元,剩下的500元仍需她來承擔,她並不同意這種處理辦法。
廠家回應
公司規定換貨時需付費
前日下午,新快報記者與舒達床墊銷售員陳小姐取得聯繫,對於換貨時需要支付的額外費用,陳小姐稱,這些費用一直以來都是公司規定要收取的。只是楊小姐購買床墊當天開具單據時,印有退換貨條款的「提貨單」剛好用完,所以開具給楊小姐的是沒有印上退換貨條款的「銷售單」。「這些條款在楊小姐提出更換後,我們已經發給她看了。」陳小姐說。
記者隨後詢問為何在楊小姐購買前沒有提出退換還需費用,陳小姐稱,她不可能向每一位上門諮詢的客人都把有關退換貨方面需要支付的費用說清楚,只有當客人需要換貨時,她才會告知客人相關退換貨費用。此外,由於公司的試睡活動需要至少睡滿60天才能更換,楊小姐未睡滿60天,公司就為其辦理更換手續,已經屬於額外申請。
目前,雙方仍在為此協商中。
律師說法
商家未明確告知需擔責
針對楊小姐的情況,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冼漢瑞律師表示,消費者購買產品時享有知情權,商家在出售時應該盡到告知的義務,對於退換貨時可能產生的費用,商家沒有告知消費者,本身需要承擔責任。冼律師說,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商家的告知義務要對等,消費者需要透明公開的消費,商家的一些措施可能會影響到消費者的決定,需要在消費者進行消費前告知,不能在事後再告知。
此外,如果消費者與商家籤訂的合同上標有相關退換貨條款,一旦出現糾紛,將按合同約定內容執行,但如果所籤訂的合同上未標註有相關條款,而商家在出售前也未告知,商家需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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