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10時許,在許昌火車站安檢通道,安檢員小金髮現旅客黃某的藍色行李箱內有一個金屬盒子,裡邊裝有彈頭形狀的高密度金屬物,便立即通知處置員小宋對其進行開包確認。
經開包檢查,安檢員小宋從黃某行李箱內的金屬盒裡赫然發現了三發步槍子彈,雖然鏽跡斑斑,但仍有底火未擊發。執勤民警迅速對黃某開展進一步檢查,在另一金屬盒內發現除了多枚硬幣、古錢幣、郵票之外,又查獲五枚電雷管!
經調查詢問,黃某供述,自己愛好收藏,平時喜歡收集古錢幣、舊版人民幣、舊郵票、舊鑰匙等舊物,收藏的「寶貝」都裝在這兩個金屬盒內,閒暇時還會拿出來欣賞把玩。子彈是四年前清明祭祀時在老家墳地撿拾,雖然知道是違禁品,但是由於鏽蝕陳舊便當做「古董」收藏在家,自己並無惡意,不屬於違法行為。那五個「黃色鞭炮」是在爺爺的抽屜內悄悄拿的,看著像是燃放過的鞭炮,由於模樣新奇別致,便也收藏了起來,哪知竟是電雷管?!經調查,五枚雷管系其爺爺生前在上世紀末向採石場索要用來炸地基蓋房用剩下的,黃某在家收拾物品時無意中發現便當做「鞭炮」收藏起來。
雖然黃某並無惡意,但私自儲存、攜帶爆炸性危險物質和攜帶彈藥並進入公共場所,已經構成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黃某被處於行政拘留處罰,子彈、雷管等危險品被依法予以收繳。
愛好收藏本是雅興,但凡事要知善惡、辨是非,更要知法懂法守法,切不可讓雅興「敗了興」。
【來源: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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