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男士,我都覺得婚禮是非常有必要的。該有的儀式感,還是得有的,畢竟是一生比較重要的事。只是步驟上可以增減,形式上適合自己的就好,沒必要為了迎合別人做一些不喜歡的或者超出能力的事。
中國是禮儀之邦,傳統婚禮是華夏文化的重要部分。
古時於黃昏舉行,取其陰陽交替有漸之義,故稱【婚禮】。
是指由求親、說媒到迎娶、完婚的手續,一共有六禮:
分別為【納採】俗稱說媒,即男方家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家答應議婚後,男方家備禮前去求婚;——如果是自由戀愛,這一步就可以省略了,但其實媒人的存在還是尤其價值的,畢竟有些話雙方面對面說,說不好容易傷感情,有媒婆在中間調和,會好很多。
【問名】俗稱合八字,託媒人請問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準備合婚的儀式;——這個有些地方重視,有些地方就自己看看日曆完事。
【納吉】即男方家卜得吉兆後,備禮通知女方家,婚事初步議定;——這個步驟現在也有,基本雙方家長會見面一起商議結婚事宜,也有不少人在這一步談崩的。
【納徵】又稱過大禮,男方選定吉日到女方家舉行訂婚大禮;——這個北方和南方的三四線城市都還保留著,也就是去送彩禮。
【請期】擇吉日完婚,舊時選擇吉日一般多為雙月雙日,不喜選三、六、十一月,三有散音;不選六是因為不想新人只有半世姻緣;十一月則隱含不盡之意。——雖然不能說是迷信,但是也是可以省略的。
【親迎】婚禮當天,男方帶迎書親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這個其實是挺重要的一步,基本都會意思意思,除非男女異地。
這樣一整套下來,是不是瞬間覺得這個婚事非常盛大、雙方都付出很多、也收到很多親朋的祝福,需要格外的珍惜?
曾經有人提出,如果離婚要按結婚的流程反著來一遍,估計就不會有那麼多人離婚了。雖然有玩笑的意味,但確實也不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