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小夥張某,為了能有一場隆重、氣派的婚禮,特意租了一輛奧迪R8作婚車。可忙完婚禮,還車的時候,車卻在中途熄了火,租車公司稱維修費花了17萬,要張某賠。
好好的一樁喜事愣是因此沒了滋味......
租了奧迪R8作婚車,還車途中熄了火
2019年4月,因結婚需要,張某向杭州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租了一輛奧迪R8小汽車,租賃期限為5月11日至5月12日,租金為3000元/日。同時,租賃合同上也約定「車輛承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或意外損壞,承租人需按時支付維修期間車輛造成的租金並承擔一切修車費用。」
5月12日當天,張某舉行婚禮,豪車的出場給整場婚禮增添了不少歡呼聲,張某和新娘都很有面子。婚禮結束後,張某請伴郎方某幫忙歸還奧迪R8,可在還車中途,車子突然熄了火,在與租車公司聯繫後,公司叫來拖車將R8拖走了。
隨後,租車公司給張某打了電話,要求張某根據合同上的條款約定,支付車輛維修期間的租金和一切修車費用。
一個月後,車子修好後,租車公司提供的發票顯示,維修費總計17萬多。加上車輛30天修理期間的租金,租車公司要求張某一併賠付26萬元。
對於這筆為數不少的賠償金,雙方多次協商,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最終,租車公司一紙訴狀將張某告上了法庭。
R8故障原因不明,該誰來賠各有說辭
「車雖然是我租的沒錯,但還是方某還的啊。」接到法院的訴訟材料後,張某申請追加伴郎方某為共同被告,張某覺得,方某有可能在歸還過程中操作不當從而導致車輛出現損壞,所以要賠償的話,伴郎方某也要一同承擔。
對於張某的申請,租車公司不同意。於是,法官將伴郎方某列為本案第三人共同參加訴訟。
開庭時,張某表示,自己從沒有對豪車進行過「特殊」操作,況且車輛到底是什麼原因引起的故障,維修到底花了多少錢,不應當全由原告說了算,對於這26萬的賠償費,張某表示不願意承擔。
本案的第三人伴郎方某表示自己更是冤枉,「我是好心幫朋友還個車 ,誰能想到發生這種事。」方某認為自己沒有任何不當操作,自己更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
舉證不能,26萬賠償金不予支持
法庭認為,租車公司作為出租人,未能提交證據證明承租人在承租車輛過程中存在使用不當或者保管不善的情形,亦未在案涉車輛發生故障後通過評估鑑定的方式確定發生故障的原因,且該車輛在經維修後繼續承接租車業務,故本案所涉故障原因客觀上已無法通過鑑定的方式查明。因此,租車公司也就無法要求承租人張某來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宣判後,原告租車公司不服判決,上訴於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中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豪車雖好,租用要小心。在租車過程中,如果是車輛自身原因導致的故障維修等相關損失,承租人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但承租人如果在承租期間存在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情況的,則需要承擔車輛的損失賠償責任。
【來源:半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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