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取公積金」
「專業通下水道」
「辦證刻章」……
這些街頭小廣告就像「牛皮癬」一樣
嚴重影響著市容市貌
近日,梁溪個別小區樓道內
幾名噴塗小廣告者被居民「抓」了現行
樓道亂噴小廣告 被抓現行罰款1000元
事件回顧
金星街道轄區內物業公司、社區志願者等多方力量參與小區樓道整治行動,看著曾經滿是小廣告的牆面,如今潔白如新,居民無不誇讚。近日,翠園新村樓道內卻闖入了兩名「不速之客」,在剛剛刷新的牆面上噴滿了密密麻麻的小廣告,居民發現後立即上前阻止並撥打舉報電話。
隨後,梁溪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金星中隊相關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在了解確認情況後,根據《無錫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依法作出暫扣其經營工具,並處以1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兩人在物業、社區的監督下
對所噴小廣告進行逐一清理
樓道亂噴小廣告 被抓現行批評教育
事件回顧
同樣,劉潭新村樓道內也闖入了一名「不速之客」,在剛剛刷新的牆面上噴滿了密密麻麻的小廣告,原居民小組長黃阿姨買菜回來正好碰到該女子在樓道內亂張貼小廣告,黃阿姨立馬堵住了該女子下樓的路並立即撥打社區電話。
社區城管工作人員立馬趕到,隨後,梁溪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黃巷中隊相關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在了解確認現場情況後,城管隊員對當事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要求其將噴塗的廣告全部清除。
第二天一大早,該女子帶上了其家人,在社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拿著小鏟、水桶等工具對所噴小廣告進行逐一清理。
一、根據《無錫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散發商業廣告,不得在樹木、地面、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上刻畫、塗寫、噴塗或者擅自懸掛、張貼宣傳品。
二、具體罰則: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樹木、地面、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上刻畫、塗寫、噴塗或者擅自懸掛、張貼宣傳品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清除,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清除的,代為清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乾淨整潔的環境
需要我們一起維護和監督
讓我們做一名文明的好市民
告別城市「牛皮癬」,提升城市靚麗容顏
共同打造美麗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