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 18:2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如果我沒有去三樓上廁所,或者去上廁所前把電飯煲拔掉,可能這次火災就不會發生。老闆多次提醒我不要去車間燒飯,我沒有聽,我現在也很後悔,而且最後著火了,我也用不來滅火器。
12月4日,
在義烏市拘留所的楊某後悔不已,
因貪圖一時方便,
付出了被行政拘留11日的慘痛代價。
楊某今年58歲,江西人,2014年來義烏打工至今,20多天前來到佛堂鎮的一家日用品廠上班。
12月2日一大早,楊某拿著電飯煲到廠裡四樓車間內燒稀飯,打算在車間直接吃完飯,早點開始幹活。中途突然想上廁所,因四樓的廁所堆滿了貨物,楊某便去三樓上廁所。等他回來時,竟發現車間著火了。
「我大概走開五六分鐘,回來看到的時候火已經有點大了,因為廠裡都是塑料,所以燒起來很快,煙也很大,我很著急,但又不會用滅火器,就在四樓樓道裡喊『著火了』。」楊某回憶說,後來,老闆和同事趕過來了,火勢越來越大,用了滅火器也沒效果了,就馬上報了警。
6時13分,義烏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報警後,立即調派稠江消防救援站、佛堂小型消防站、佛堂專職消防隊前往處置。所幸撲救及時,火災僅燒毀了房屋裝修及貨物等,未造成人員傷亡。
火災發生後,義烏市消防救援支隊第一時間組織開展現場勘驗和調查取證,認定起火原因是電飯煲電氣線路故障引發火災。楊某因疏忽大意,構成了過失引起火災的違法行為。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楊某行政拘留11日的處罰。
「這起火災主要是由於工廠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安全素質薄弱造成的。一方面,生產車間是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另一方面,員工必須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識與技能。原先只是電飯煲電氣線路故障起火,如果用滅火器撲救及時,完全可以避免這次小火成災。」義烏市消防救援支隊火調人員說道。
近期全市企業廠房火警較為頻繁,
冬季又歷來是火災多發期,
消防部門提醒
廣大企業負責人、企業員工,
要時刻繃緊消防安全這根「弦」,
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災預防。
1、工廠企業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值班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工廠企業要杜絕違章操作,嚴禁違規用火、用油、用電、用氣,嚴禁在施工現場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取暖。
3、工廠企業要定期組織開展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提高員工自防自救能力。
4、冬季天乾物燥,廠區內可燃雜物要及時清理,生產加工易燃物品要按照標準分類存放。
5、節日期間要留足值班人員,加強防火巡查工作,一旦發生初起火災要及時處置,並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6、嚴禁佔用、堵塞或封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嚴禁設置妨礙消防車通行和火災撲救的障礙物。
7、要及時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發生火災時能夠正常使用。嚴禁損壞、挪用、埋壓、圈佔、遮擋消防設施和器材。
創業千日難
火燒一日光
作為一個企業
必須重視工廠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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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工廠員工違規使用電飯煲,突發火情卻不會用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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