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詩人王安石曾這樣用詩句描述春節:「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意思是陣陣轟鳴的爆竹聲中,舊的一年已經過去,暖人的春風吹來了新的一年。人們暢飲新釀的屠蘇酒,以表達歡快之情。
春節這個具有深厚文化積澱的傳統節日,在中國老百姓心中意義非凡,它象徵著團圓與祥和,貼對聯、放鞭炮、拜大年等民俗活動歷史久遠。
今年的春節因為受到新冠疫情影響,所以沒有了往年的熱鬧氛圍,大家積極響應國家號召,主動放棄走親訪友和團圓聚會等慶祝活動,度過了一個不同以往的新年。此次無法慶祝春節是客觀原因所致,但是在我國歷史上,還有過並且僅有過一次是政府明令禁止民間慶祝春節,違者將會受到十分嚴厲的懲罰。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發布宣言,宣告完成統一大業。在這以後,國民政府推行所謂的「國曆」(即陽曆),將「舊曆」視為過時之物,並發布《中央對普用新曆廢除舊曆協助辦法》,通令各級黨部及民眾團體廢除舊曆。
規定自1929年1月1日起,全國使用公曆,同時廢除舊曆和禁過舊年,嚴禁民間過春節貼春聯燃煙花爆竹、互相拜年等一切過年的民俗活動。這實際上就是要徹底取消春節這個歷史久遠、且意義非凡的傳統節日。
對於這項新的政令,各地政府積極響應,都在第一時間發布「禁過春節」的通令,規定過了臘月二十三禁止民間屠殺生豬,春節期間各商店必須照常營業,並且無論白天還是晚上都不許燃放鞭炮,有膽敢違反者必將嚴懲不貸。
但是僅憑國民政府一紙禁令,並沒有徹底改變民眾們幾千年來的風俗習慣,百姓們對陽曆元旦新年異常冷淡,該禁令能約束的也只是政府機關和社會團體。
國民政府如此堅決的禁止民間慶祝春節,是出於何種原因,目的又是什麼呢?
其實,這樣做主要有兩點原因。首先國民政府認為民間的一些舊習俗並沒有因為民國的建立而被廢除,很多舊的習慣仍然難以打破,不能做到破舊立新的話就無法使百姓的精神得到革新。
其次則是為了能夠更好地與國際社會接軌,行成統一。因此國民政府才會採取行政手段,欲通過政令的方式達到目的,不過並沒有如願。
當時北京《晨報》曾這樣描述:「就北京一城而論,在陽曆新年的時候,除各公共機關門口結幾塊彩牌,與停止辦公幾天外,社會上絕無什麼表示為新年點綴的,而在陰曆新年時候,無論何界都一律休息,而群趨於行樂一途,燃放爆竹徹宵不絕,比之陽曆新年實在熱鬧百倍。」由此可見,國民政府禁止民間慶祝春節的禁令形同虛設,淪為了一張廢紙。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後,國家面臨的形勢陡然發生改變,所有注意力都被轉移到了外部,因此再也無暇去顧及禁止慶祝春節這件事,於是到了1933年,慶祝春節又像往常一樣了。
個人感悟:
筆者認為萬事萬物肯定是不斷向前發展的,但對於一些舊的文化跟習俗,不能一概否定並且加以廢除。我們應當用辯證的眼光去看待,做到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只有讓傳統文化與當今社會的發展相得益彰的結合在一起,才能更好地去傳承,去造福於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