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跟蹤美國大選,跟到現在,是不是認為已經劇終?
且慢,好戲還在後頭。
眼下的看點和焦點,是選舉人票的確認。
幾乎所有的攻防、輿論戰,都圍繞這個目標。
民主黨要確保拜登的306票,在國會上走完最後的確認,板上釘釘,砸實結果。
川普這邊就是要釜底抽薪,反攻倒算。
從11月4號開始到1月20號,最最關鍵的日子就要到來,1月6日。
各州選舉人投票後,選票必須經過國會接受才生效。
6號當天,如果任何州的選票,受到參議院和眾議院各一名議員挑戰,兩院必須分別舉行會議,對挑戰進行表決。
在眾議院,民主黨人佔微弱優勢。
參議院,命懸一線。就算共和黨以52比48佔多數席位,問題是已經有黨內的羅姆尼、麥康奈爾、本 薩斯、柯林斯曾經承認拜登勝選。除非他們改變看法,否則,看起來,參議院共和黨的意見沒辦法佔多數。
再退一步,就算參院投票支持共和黨人挑戰,在參眾兩院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任何州,經過州長確認的選舉人票,都將被接受。
所以,《紐約時報》等媒體認為,共和黨人挑戰選舉人票是徒勞的。
拜登就是勝者。
這是一種假設6號當天,參院辯論按部就班,得出結果的情況。
那麼,共和黨的對策就是,不讓參院辯論出結果。
途徑就是,兩院的共和黨議員可以分別挑戰每一個州的每一位選舉人投票,而不是只能挑戰每一個州的整體選舉人團投票。他們還能挑戰所有其它州、甚至藍州的選舉人投票結果。
這樣一來,辯論就會被無限拉長。
川普必然把所有的法律武器都用到極致,他的團隊,是鑽研法律的高手。
我舉兩個例子,川普揮舞貿易制裁大棒,都有國內法可依。
臭名昭著的「301條款」,是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到310節,是美國貿易法中,有關對外國立法或行政上違反協定、損害美國利益的行為,採取單邊行動的立法授權條款。
川普發起的「鋼鋁232措施」,依據的是美國《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節,可以對有損美國國家安全的貿易行為或貿易夥伴,實施限制措施。
這次,他要依靠更古老的法律,就是1887年的《選舉人計票法》。
把這個法玩到極致,就要看參議長、副總統彭斯的了。
在1月6號當天,主角是彭斯。
他將會以非常有利於共和黨的方式解釋規則,讓參院無休止挑戰、辯論,目的是把選舉拖入到殘局,臨近法定新總統宣誓就職的前一兩天,1月18號。
彭斯重任在肩,他的目標非常明確,不讓國會認證,拖延拖延再拖延,遲遲沒有選舉人團的獲勝者,再根據憲法第12修正案,觸發200多年從來沒出現過的「臨時選舉」。
這種情況下,就由參院選舉副總統,眾院選總統。
這意味著,大選的終極勝負,將在國會內決定。
參議院中,彭斯認可度高,那麼副總統就由共和黨人拿下,彭斯再幹4年。
眾議院選總統部分,不是在眾議院比兩黨人數,如果比人數,那麼還是民主黨佔優勢。
按規則,新一屆的眾議院,施行「一州一票制」。
需要解釋的是,每個眾議院的「州代表團」,要作為一個整體,投票給某一位總統候選人,而不是每一個代表投一票。
對於「州代表團」來說,決定投給誰,就取決於代表團中,每個代表對候選人的投票,誰領先誰就獲得「州代表團票」。
50個「州代表團」總共50張票,按一個「州代表團」一票的方式選。
這意味著,總統歸屬不是由誰控制眾議院的多數,而是由誰控制了更多眾議院中的「州代表團」來決定的。
在新一屆國會中,共和黨人佔優勢的「州代表團」,以27比22領先。
那結果就……
所以,川普一直說的,不要放棄戰鬥,戰鬥才剛剛開始,而且很早就提醒,投票最終將回到國會。就是這個意思。
美國大選關鍵環節,即將開始。
看1月6號彭斯的表現了。
如果彭斯例行公事,那麼拜登可以直接拿下。
這麼做,彭斯就會被川普認為是對他的「終極背叛」。
而彭斯為了表明忠心,已經堅定了他對搭檔的支持,放言全力挑戰選舉結果。
聖誕節新年,雙方陣營暗中勾兌,摩拳擦掌,只待國會開場,好戲開鑼。
拜登陣營大概認為已經躺贏,如果他們在法律細節上不扣、不防的話,到手的鴨子,真的有飛走的可能。
川普逆襲,真的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