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一邊說著威脅的話語,一邊將易燃易爆的「香蕉水」澆向自己的頭面部。2019年12月底,這一幕發生在一棟住滿居民的八十年代老小區住宅樓的樓道裡。好在趕至現場調解矛盾的民警及時制服該男子,讓這場潛在的「火災」化於無形。日前,經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楊浦區法院以放火罪判決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經查,醉酒男子董某曾為該樓506住戶錢某提供過房產中介服務,因中介費問題產生過糾紛。董某此次上門就是為了討要「自己應得的8萬元中介費」。
當日中午,董某在楊浦區一家快餐店吃午餐,因為「之前一直問他要錢都要不到」,董某越想越氣,喝了約6兩白酒。
酒後壯膽的他,路過一家五金店時,用30元買了半瓶約500毫升「香蕉水」,放在隨身攜帶的藍色斜挎包內,包內還有兩隻打火機。
下午1點左右,董某敲響了506的房門。錢某與他爭執幾句後見無法溝通,隨即報警。
民警到場後發現506門口的雜物被扔在走廊各處,地上還散落著嘔吐物。在了解雙方爭執情況後,隨即開展勸導工作,但董某在酒精的作用下,始終躺在地上耍無賴,拒不配合。
最終,見長時間的「折騰」沒有起到效果,董某做出了開頭令人驚懼的那一幕。
配圖,圖文無關據現場民警回憶,他們到場時雙方正處於僵持狀態,董某突然大罵一聲,從隨身攜帶的包中拿出不明液體,「把裡面的液體全部從頭頂澆在自己的身上,我第一反應以為是汽油」。為阻止他有進一步動作危害公共安全,民警立即將其控制。
到案後的董某認罪態度良好,也對自己醉酒後的行為表示害怕與後悔,並寫下了悔過書。
針對自己和董某的矛盾,錢某承認的確與董某私下簽訂過協議,但是「董某不久後就離職了,之後的中介費我已經支付給中介公司」。
此次案發並非董某第一次上門要錢,早在9月,錢某與其就在案發居民樓的一樓樓道內發生過衝突。「他當時問我要11萬,我說手續辦完才能給他」,但董某對回答並不滿意,「(董某)拿出榔頭在我眼前晃了兩下,說『人為了錢,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錢某被其態度惹怒,當即表示想要錢請走法律程序。
檢察官提醒,本案中的錢某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是當下法治社會所提倡的解決問題方式。反觀董某,在缺乏證據支撐情況下,選擇使用錯誤、危險的方式討要錢款,在密集住宅區意圖以放火的方式自傷自殘,嚴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來源:周到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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