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忘不了自己的第1次上網經歷。第1次登上微信,第1次加好友……那麼第1次刪掉好友,又是為什麼呢?有朋友給出這4種原因。
第1個原因:對方頻繁地發布朋友圈廣告,不勝其擾。
微信,本是一種交流工具,用來談工作,或者交流想法。微信裡好友越多,就說明這個人人脈更廣。在好友裡,有的是親人摯友,有的則是泛泛之交的普通朋友。
很多人為了避免見面的尷尬,給彼此一個臺階下,或者是表達對彼此關係的重視,就互加了微信。可是在微信上寒暄幾句後,就不再說話了。
過了幾天,卻發現自己的朋友圈裡,鋪天蓋地的廣告:賣護膚品的,推銷食品的,代銷鞋子的,甚至還有拉人做直銷的。一時間,朋友圈裡的廣告,琳琅滿目,讓人不勝其擾。一怒之下,就刪除了那些發布廣告的人。
後來想一想,這樣做不妥。因為很多時間,為了交流方便,不得不把好友留著。後來發現,微信還有「屏蔽」功能,只要人家一發廣告,這邊就可以及時屏蔽。於是,就不再隨便刪除好友了。
第2個原因:沒有共同語言。
出於各種原因,彼此互加了好友。可是在經過短暫的寒暄之後,發覺彼此之間,根本就「無話可說」,這種尷尬的交流方式,很可能會形成一種隔閡,一種誤解。什麼樣的誤解呢?
你不主動找我聊天,是不是看不起我?
憑什麼非得我主動,你算老幾?
當然,這樣的「對話」方式,並沒有通過語言表達出來,而是在長時間的「沉默」裡完成的。
魯迅先生在《狂人日記》裡寫道:沉默呵沉默,不在沉默裡爆發,就在沉默裡消亡。彼此之間長時間的沉默,總有一方會承受不住,終於,他爆發了,一怒之下,刪掉了所謂的「好友」。
可是刪了人家的第二天,人家打電話過來問:喂,哥們兒,想請你參加我的婚禮,你什麼時候把我拉黑了?
這傢伙語氣裡滿是「憤恨」,讓人好不尷尬。自此之後,再也不敢隨便刪除好友了。
第3個原因:是她先刪除我。
在很多人的愛情觀裡,分手之後,還是可以做朋友的,將彼此留在對方的好友欄裡,湊人數的那種朋友,可以在茶前飯後用來做談資的朋友。
可是有一天,當你被老婆罵了,想找個人訴苦,給她發個消息「在嗎」的時候,對方的對話框裡卻回了一句「您的消息已被拒收」。這也太尷尬了!於是乎,你一怒之下,就把人家刪除拉黑了。
刪完之後,馬上就後悔了,又發瘋般四處找她的微信。這種尷尬的事,都不好意思說出去。
第4個原因:對方幹壞事。
大部分人用微信,是為了交流。而有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卻用微信來幹壞事,比如「行騙」。
這樣的人,有個共同特徵:微信沒有實名。一旦我們在文字框輸入跟金錢相關的東西時,就會得到提示:請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防止上當受騙。
這樣的人,有很多個微信,他用某個微信行騙成功後,會扔掉,馬上換一個新的微信,繼續行騙。
對於這樣的人,我們必須要特別小心,及時刪除,免除後患啊。
文章寫到最後,希望大家能通過這次「好友刪除總結報告」,吸取一些經驗教訓:不要隨便刪除自己微信上的好友,但是已經被確認是「居心不良者」,必須馬上刪除,免得被欺騙傷害。
朋友們,你們遇到過上面4種情況嗎,又是如何處理的呢?請在評論區留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