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滷肉熟食店的注意了,以下「香料」請別再加入滷水中,其中有幾種最常用「香料」是最讓人意外的。前段時間,看到一則新聞,因商家在滷肉中加入了當歸而被處罰。因平時我也幫著很多滷友看過滷肉配方,香料使用品種各有不同。今天特地查了一下,原來有很多配方中還是有不少的違規「香料」存在。
說實話,滷肉作為傳統的美食存在了上千年,但因為地域、口味的差異,所以在用料上從來也沒有統一的衡量標準。對於香料的運用也是一樣,各家滷肉店有各家的配料方法,祖傳也好,創新也罷,只要顧客認可,那就是自己的秘方。只不過,需要我們注意的是,在用料過程中也需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否則,到最後會因為自己的不懂法而付出昂貴的代價。
今天上網查了一下,根據國家在2012年制定的《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以下「香料」不在《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中,也就是不能用於食品生產,具體的有以下品種:
川芎,當歸,五加皮,木香,白豆蔻,薑黃,枳殼,枳實,蓽茇,黨參,黃芪,蛤蚧。
這裡面最讓人意外的就是白豆蔻和薑黃、蓽茇了。白豆蔻作為去腥除異的香料,被廣泛用於滷菜中,然而卻不屬於藥食同源的香料。同樣,薑黃不但具有去腥作用,同時還兼具調色作用,但同樣不在《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類目中。
這裡統計的只是經常出現在我看過的滷肉配方裡的香料食材。
下面是可用於滷肉中的香料:
八角,白芷,丁香,甘草,高良姜,花椒,藿香,陳皮,羅漢果,肉豆蔻,桂皮,山楂,小茴香,益智仁,梔子,紫蘇。
至於其他香料,如草果,香茅草,甘松,靈草,排草,砂仁,草寇一類的,既然沒有規定不能用,而且也能作為香料在市場公開售賣,那就可以放心使用。
後言:
在上網查詢的時候,有看到將當歸,黃芪,薑黃,蓽茇新增到《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中的帖子,但是規定了使用範圍和使用量,在我們普通滷肉熟食店沒有檢測設備的情況下,最好還是不要貿然使用為好,以免因為控制不好用量,造成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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