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民王女士反映說,自己購買近4萬元的健身私教課的私人教練去年年底離職了,向健身房申請退款,但被告知不能退款,只能將剩餘的課程欠款兌換成健身會員卡轉賣。
王女士介紹,2017年9月,她在車程萬達的萊恩健身館辦理了會員卡,併購買了4萬2000元的私教課程。但從去年年初疫情開始,王女士就沒有再去過健身館,前不久因為健身館柜子租約到期,她在處理過程中無意得知,給自己上私教課的教練離職了。
王女士說這家健身館健身私教正常課時是200塊錢一節課,自己當時辦400塊一節課就是因為看中了400一課時的這位私教的個人資歷。現在健身館的意思是可以給換成普通教練去繼續教王女士,但是普通教練王女士並不認可。
在雙方籤訂的私教課程協議中寫明,若原指定私人教練無法繼續提供指導時,經得本人同意,健身俱樂部為其另行安排教練代替。王女士說,健身館並沒有提前告知她私人教練離職屬於違約,理應退還剩餘課程費用3萬1000元,於是便向健身館提出了退款要求。健身館在知道王女士要求退費時,表示私教課合同上面寫的很清楚不退款,但後來又表示可以轉換成健身卡,讓王女士個人去轉賣。
1月5日上午,車程萬達的萊恩健身館經理表示,自己是從今年10月份開始接手的這家店,對於過去的事情並不知情。隨後,萊恩健身的經理聯繫了之前公司的孫經理,孫經理說,關於退款的問題去年12月31日雙方曾鬧到派出所,派出所出面調解,公司表示在元旦假期後的三個工作日給出解決辦法,但現在他個人無法回答任何問題。
王女士愛人表示健身館已經給出了解決辦法同意退款,但是由於目前資金周轉困難,只能分期還款。一月的中旬會退還一萬元,剩下的部分每月退還,這個方案王女士的愛人表示接受。
針對類似的情況怎麼做才能保證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吉林熠融律師事務所的宗麗娜律師給出了相關建議,私教的課程卡或是普通的健身管遊泳館的會員卡,對協議條款和協議內容一定要明確具體的約定,避免以後發生爭議的時候沒有辦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尤其是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退款或者退相應的款項這是對自身利益非常相關的要重點約定。
來源:城市速遞官方微博
(二三裡編輯 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