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ST貴人: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繼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555 證券簡稱:
*ST貴人公告編號:2020-087
債券代碼:122346 債券簡稱:14貴人鳥
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繼續被實施退市風險
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1.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人鳥」或「公司」)於2020年12月10
日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泉州中院」或「法院」)送達的
(2020)閩05破申18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泉州市奇皇星五金製品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奇皇星」)對貴人鳥的重整申請。
2.公司經審計的2018年、2019年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均為負值,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
第13.2.1條第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已於2020年5月6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
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條第(十)項的規定,公
司股票將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為「
*ST貴人」,股票價格的日漲
跌幅限制為5%。
3.法院已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
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款的規定,
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4.法院裁定的類型:重整。
5.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的相關司法文件,公司將在收到
相關文件後及時披露。
2020年8月13日,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布了《關
於債權人申請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51),公告了債權
人奇皇星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的相關事宜。2020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泉州中院
送達的(2020)閩05破申18號《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申請人奇皇星對公
司的重整申請,根據《上市規則》有關規定,現就公司被裁定進行重整的有關事
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概述
(一)申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泉州市奇皇星五金製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聰奇
住所地:泉州市洛江區雙陽華僑經濟開發區
申請事由:2020年8月12日,奇皇星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明顯缺乏
清償能力為由,向泉州中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
(二)法院做出裁定時間
裁定的時間:2020年12月8日
(三)裁定書主要內容:
2020年8月12日,泉州市奇皇星五金製品有限公司(下稱奇皇星公司)以貴人
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貴人鳥股份)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
由,向泉州中院申請對貴人鳥股份進行重整。貴人鳥股份對奇皇星公司的重整申
請無異議。
泉州中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三條規定,破產案件
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
工作座談會紀要》第二條規定,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應當由上市公司住所地的
人民法院,即上市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管轄;上市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
在地不明確、存在爭議的,由上市公司註冊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上市公司破
產重整案件一般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貴人鳥股份系上市公司,辦公地位於福
建省晉江市陳埭溝西工業區,應認定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在泉州轄區,故本
院對其重整條件具有管轄權。根據貴人鳥股份資產負債表的數據,應當認定貴人
鳥股份資產已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奇皇星公司作為債權人,依法有權申請貴人
鳥股份重整。貴人鳥股份對重整申請沒有異議,其作為上市公司,核心經營資產
及業務佔據一定的市場份額,具有通過重整復興再生的可能。據此,依照《中華
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七條第二款、第七十條第一
款、第七十一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受理泉州市奇皇星五金製品有限公司對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重整申
請。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的影響
(一)股票交易
公司經審計的2018年、2019年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均為負值,
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已於2020年5月6日被實施退市風
險警示,股票簡稱改為「
*ST貴人」。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後,公司股票將繼
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二)停復牌事項安排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停復牌業務指引》(以下簡稱
「《停復牌指引》」)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重整期間原則上股票不停牌,上市
公司應當分階段披露重整事項的進展。在重整期間,確需申請停牌的,公司將按
《停復牌指引》規定辦理,並履行相應披露義務。
(三)其他事項
根據《上市規則》第11.11.1條的規定,公司應當每月披露一次公司重整的
進展情況,提示終止上市風險。
三、風險提示
1. 法院已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
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款的規
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2. 公司經審計的2018年、2019年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均為負
值,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條的規定。如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仍為
負值,根據《上市規則》第14.1.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被暫停上市。
3. 公司實施重整並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於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有
利於改善經營狀況,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後續相關監管法規要求,否則仍將
面臨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風險。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的相關司法文件,公司將在收到相
關文件後及時披露。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
義務,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進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
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和網站披露的
為準。鑑於公司重整事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
資風險。
特此公告。
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11日
●報備文件
(一)(2020)閩05破申18號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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