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3日16時46分許,瀋海高速浙江台州溫嶺出口處,一輛由寧波開往溫州的槽罐車發生爆炸。浙江省溫嶺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朱明連介紹,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9人遇難,172人住院治療,周邊建築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目前,現場處置等相關工作仍在緊張進行中,具體損失情況還在統計。住院治療的172人中,24人重傷,目前生命體徵平穩。據初步調查,爆炸車輛為液化石油氣槽罐車,牌照為浙CM9535(屬瑞安市瑞陽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由寧波開往溫州,行至G15瀋海高速往福建方向溫嶺西出口下匝道中段發生爆炸。省政府將組成事故調查組對這次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對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督促各方壓實安全生產責任,進一步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健全完善聯合執法機制,推進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據了解,此次事故中涉事槽罐車所屬的瑞安市瑞陽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3月5日。據「天眼查」顯示,該公司經營範圍為危險品貨運、汽車信息諮詢服務、汽車租賃服務等,註冊資本59.5萬元。相關行政處罰顯示,從2016年至2018年,瑞安市瑞陽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曾被溫州市和瑞安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處罰10次,合計罰款金額超過14100元。其中4次的處罰原因顯示為「未按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2次因「未按規定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被處罰,2次因「未按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等。此外,法律糾紛方面,該公司從2014年至2019年,涉及4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液化石油氣是石油產品之一,簡稱LPG,是由煉廠氣或天然氣加壓、降溫、液化得到的一種無色、揮發性氣體。目前,液化石油氣被廣泛用作工業、商業和民用燃料,也作為一種重要的化工原材料廣泛用於生產各類化工產品,包括用於有色金屬冶煉、窯爐焙燒、做汽車燃料和居民生活燃用。液化石油氣的運輸方式較多,主要為管道運輸、汽車運輸、水路運輸、鐵路運輸等,但由於液化石油氣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在液儲運的過程中,存在諸多安全問題,包括充裝風險、不規範操作風險。在這起溫嶺液化氣槽罐車爆炸事件之前,已經有多起和運輸液化氣相關的安全事故發生。由於其特殊的化學性質,儲存中洩漏的液化石油氣遭遇明火、電流就會被瞬間點燃。在運輸過程中,液化石油氣的爆炸一般由明火、靜電、火花、雷擊所導致。明火主要是液化石油氣儲運區域內出現火源,摩擦火花主要是指運輸列車、器具在制動或者碰撞中出現的火花,靜電火花主要是人體自帶靜電,一旦人體自帶靜電量超過標準積蓄數值,就會產生靜電火花,進而引發爆炸。有學者評估了液化石油氣運輸爆炸事故的危害性。槽罐車破裂瞬間,液化石油氣洩 漏到空氣中達到爆炸極限後,遇到火源立即發生蒸汽雲爆炸,突然釋放大量的熱能形成衝擊波會對周圍環境中的人群、建築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當洩漏量達到10噸時,衝擊波傷害半徑達23.6米;當洩漏量達到50噸時,發生嚴重爆炸事故,致死範圍達到43米,也就是說在爆炸發生後,如果沒有建築物的阻擋,43米內的人群將因爆炸產生的衝擊波直接死亡。雖然加油站、加氣站隨處可見,但實際上,大部分加油站都是沒有通管線,而是由槽罐車運送油、氣過去的。從經濟角度上看,在許多場景下,使用槽罐車運輸最為划算。石油液化氣的運輸可分為陸上和水上兩類,陸上運輸可以分別採用鐵路槽車,汽車槽車以及長距離管道輸送三種方式。一般在長距離,大運量,具有鐵道專用線且接軌距離不太長等條件時,採用鐵路運輸是首選方案。汽車槽車運輸方式具有靈活的特點,但運輸量小,所以只適用於短距離運輸。當然,管道運輸無論在安全性還是穩定性上來說,都應是石油液化氣運輸的首選方式。但管道運輸有一個最為重要的特點,那就是「規模經濟」。只有當達到一定運輸規模時,採用管道運輸的運費成本才能抵禦火車與汽車。最後,由於起步晚、建設難度大等原因,我國石油管線的總體規模仍然不夠大。正是考慮到危化品的殺傷力極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對專用車輛、從業人員運輸流程等有嚴格的規範要求。比如,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還應當在專用車輛上配備押運人員。而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途中,駕駛人員還不得隨意停車。涉事公司頻繁違規,說明其漠視安全管理規定不是一兩次了。和車輛超載亂象一樣,站在監管執法層面看,這是否是以罰代管的因素所致?根據報導,該公司10 次總計被罰款12100元,但按前述《規定》,僅僅是「聘用無法定從業資格證的人員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起步就是「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那麼,為何該公司總共才被罰一萬多?如此輕飄飄的處罰,降低了違法成本,無疑是縱容企業違規,縱容危化品車輛帶病上路。因此對此次事故,企業有無違法違規要進一步調查,監管執法是否存在失職,同樣得有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