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王先生向12315工商申訴熱線反映,前段時間,他在杭州樂購超市河濱店買了一副啞鈴的克重不符合標準。
「因為我之前練的啞鈴都是6磅的,現在想提升一下,就買了一副重量標註為8磅的啞鈴。」王先生說,買回家練了沒多久,發現這副啞鈴的重量和以前的那副差不多,於是去稱了一下。結果,每個只有7.1磅重。「這明顯是缺斤少兩,我希望超市或廠家能給出合理解釋與賠償。」王先生說。
樂購超市的工作人員回復王先生時表示,願意退貨,並建議王先生尋找該品牌啞鈴的生產商。
根據王先生的描述,這副啞鈴是由杭州三環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記者聯繫了該公司的相關負責人王女士,王女士承認,王先生購買的啞鈴比標註的克重輕。
王女士稱,廠家在生產過程中,對啞鈴的準確克重有個浮動標準,允許誤差在總重量的6%以內(該誤差值為廠家自定標準,非國標),也就意味著8磅的啞鈴重量誤差必須在0.48磅以內,但王先生購買的啞鈴比標註重量要輕了0.9磅,遠遠大於允許誤差值。「廠家生產中用到的模具因為年數較久,很可能會縮小一點,這就導致啞鈴的重量有偏差。」王女士說。
杭州市消費者協會的相關人員表示,王先生投訴的商品,必須先由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查,確定其缺少的斤兩是否在合格範圍內,再由執法部門確認生產廠家、經銷商與超市三方的責任。「按照雙方的說法,王先生的啞鈴可能比標準輕了一點。如果經鑑定,這副啞鈴確實不合格,王先生可以按照退一賠一的準則獲賠。」該工作人員說。
經溝通,王女士表示,其公司同意王先生在向超市退貨的同時,給王先生兩副符合其訓練標準的啞鈴作為補償。對此,王先生表示認同。
另外,王女士表示,其公司將停用目前生產所用的模具,做出調改後,再生產新的啞鈴。
每日商報 見習記者 張婷婷 製圖 陳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