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遭襲身亡
5月18日,四川綿陽市江油市馬角鎮沉水村,村民聚在一起,紛紛表示膽戰心驚。
17日18時左右,一名唐姓村民送7歲孩子到鎮上,在下山過程中遭遇黑熊,唐某被咬死,孩子躲在草叢中逃過熊的追殺。
得知消息的親屬下山尋找,再次遭遇黑熊,一名親屬遭遇不幸。
當晚,沉水村的一名姓朱的隊長,和村民、民警一起上山,途中又被黑熊咬死。
18日上午,紅星新聞記者在現場發現進山的路口已經被民警拉起了警戒線。
據了解,
02民警擊斃一頭黑熊,目前正在搜捕另一頭黑熊。
江油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人表示,後續可能對山上的幾戶村民進行生態移民。
03野生動物傷人屢見不鮮
自有記錄以來,野生動物傷人的事件屢見不鮮。
1、20世紀50年代湖南虎災
50年代,湖南,土改激發了農民的生產熱情,加之新政府組織大規模開荒,也導致人與野生動物對生存空間的慘烈爭奪。野牛、野豬主要危害莊稼,可畏的是老虎。
1952年,耒陽縣有120多人喪生虎口,發生過一日內虎噬32人的慘事。傳聞於1957年9月有成群猛虎肆虐通道縣高坪村,所謂「百虎圍村」。
2、印度吉爾野生動物保護區獅子傷人
據英國《每日郵報》2016年6月14日報導,印度吉爾野生動物保護區頻繁發生獅子襲擊人類的事件,其中3人被獅子襲擊致死。
為遏制此類事件的發生,印度警方逮捕了18頭嫌疑獅子,「真兇」被查出後將會面臨終身監禁在動物園的懲罰。
04後續工作
目前,野生動物傷人損物後,如何既及時有效保護野生動物,又妥善處置受害群眾的合理要求,成了基層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的一大難題,也成為各界人士關注的一個熱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19條規定,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有關野生動物傷人損物後的補償、賠償問題一直糾紛不斷,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補償方式、補償標準等「有關規定」難以「一刀切」,一些肩負野生動物保護重任的省份對此十分慎重,遲遲沒有制定出臺這方面的規定。二是有關法律規定含糊不清。《野生動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野生動物傷人損財後,應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償,但「當地政府」到底指的是省、市、縣哪一級政府,卻沒有明確說明。三是基層政府、林業行政管理部門經費緊張,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同時,沒有可依據的權威補償辦法,也使相關部門在處理野生動物傷害賠償事件時無章可循。這導致了一些受害者及家屬在野生動物傷人事件發生後與有關部門的糾紛難以解決。
05後話
經濟在發展,科技在進步,現如今,人們開始多加關注生態問題,採取了多種措施,注重對野生動物的保護。然而,在保護野生動物的同時,對人的保護決不能懈怠,如何保護人免遭野生動物傷害,是社會應當更加以重視的問題。
保護野生動物重要,保護「人的安全」也應當放在心上。
在保護生態的基礎上應當採取措施,更好地促進人與環境的和諧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