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請私教指導健身,不想卻因運動量過大住進醫院,經市場監督部門調解,健身房退錢賠上萬住院費。3月14日,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19年消費市場專項整治以來部分消費投訴調解典型案例。
2019 年2月,王女士2018年年底在市北區某健身房辦理健身卡,在私教指導下健身,因運動量過大身體不適並住院。王女士多次聯繫健身房溝通要求賠償醫藥費,但工作人員表示此事他們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只能給予3000元撫恤金。王女士難以接受,通過12345熱線投訴到市北區市場監管局遼源路市場監管管所。
接到投訴後,遼源路市場監管所立即展開調查,發現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經過多次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健身房同意將私教課程費用3600元退給王女士,王女士住院費共計11800元由商家分兩部分承擔,其一是現金承擔5900元,二是剩餘5900元轉成健身卡給投訴人。王女士合計挽回損失1.54萬元。
一、遊泳館欲關門轉店,市場監管部門協調退還60餘人預付卡費用。
2019年4月22日,市場北區市場監管局水清溝市場監管所接到轄區內李先生投訴,稱位於金沙路路段的魚樂貝貝嬰幼兒水育館,多次張貼「轉店」標語,疑似將要停業,且眾多消費者均在該店充值了價值數百至數千元的預付卡。
接到投訴後,執法人員立即通過與店內工作人員現場溝通,掌握了該魚樂貝貝金沙路店的經營狀況。並第一時間電話聯繫註冊人董某及日常負責人包某進行約談。通過與包某約談,了解到由於經營困難,實際投資人包某與弟弟確實打算停業,目前剩餘70餘名消費者預付卡金額總計人民幣10萬元左右,包某方面也在思考如何進行善後工作。在充分了解相關情況後,水清溝市場監管所一方面將該遊泳館在業務系統內鎖定,避免其負責人在處理好全部工作之前註銷;另一方面多次與包某電話及現場交流,明確告知其根據法律法規他所具有的義務,同時也幫他提供更多的思路和建議解決目前遇到的問題,最終包某從就近轉店和比例退款兩個角度處理剩餘的預付卡工作。通過市場監管所對商家約談和指導,使得商家在虧損程度最小的條件下圓滿處理好全部剩餘的預付消費者,超過60位的消費者無一人在事後投訴。
二、老人購買保健品後去世,家人在市場監管所幫助退還餘額。
2019年2月24日,李先生通過12345熱線投訴,稱其妻子於2018年5月20日在市北區遼寧路「化得醫療器械公司經營部」購買降腦素、阿膠等保健品,花費19800元,並將購得產品存放在店內。後其妻子去世,李先生到該店協商退款未果。市北區市場監管局延安路市場監管所接到消費者投訴後,立即展開調查。經過多次調解,使雙方達成一致,該店退還消費者未取走的商品貨款,消費者獲得1.5萬元退款。
三、私教指導導致健身運動量過大住院,市場監管所幫助退賠相關費用。
2019 年2月,消費者王女士通過12345熱線投訴到市北區市場監管局遼源路市場監管管所,稱2018年年底在市北區某健身房辦理健身卡,在私教指導下健身,因運動量過大身體不適並住院。王女士多次聯繫健身房溝通要求賠償醫藥費,但工作人員表示此事他們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只能給予3000元撫恤金。
接到投訴後,遼源路市場監管所立即展開調查。經調查發現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經過多次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健身房同意將私教課程費用3600元退給消費者,對投訴人住院費共計11800元由商家分兩部分承擔,其一是現金承擔5900元,二是剩餘5900元轉成健身卡給投訴人。合計共為消費者挽回損失1.54萬元。
四、老人購買養生保健服務後反悔,監管所幫助消費者退費
2019年2月14日,年逾70歲的劉女士向市北區市場監管局海倫路市場監管所投訴,稱自己和丈夫參加某養生管理有限公司組織的講座,了解到有關幹細胞治療方面的知識後,向該公司預付15000元準備接受幹細胞治療。交款後,劉女士又經其它渠道了解,該項技術並不成熟,甚至可能對身體健康有害,因此聯繫該公司退款,但公司不予退還。
海倫路市場監管所接到消費者投訴後,立即展開調查,經調查發現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但該公司負責人以劉女士未持有付款收據或發票為由不予認可。海倫路市場監管所前後3次約談該公司負責人,並多次協調雙方現場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該公司為劉女士退還15000元。
五、消費者購買口罩遭欺詐,假冒口罩退一賠三。
2020年2月 5日,消費者侯女士到市北區市場監管局大港市場監管所投訴,反映在轄區連鎖藥店購買的3M牌是假冒產品,要求執法部門依法幫其維權。
大港市場監管所立即開展明察暗訪,在藥店已無貨的情況下,查到該藥店防疫類商品交易流水與進貨手續。經核對,投訴人所反映的該筆交易與經銷流水記錄吻合。同時,執法人員依法製作了現場筆錄,將其他相關證據進行鎖定。2020年2月14日,大港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按照疫情期間處理投訴的相關要求,組織經營者和消費者通過手機簡訊、微信等方式進行和解。侯女士收到960元口罩賠償款,含原購買價款240元(退一賠三)。市場監管部門對該店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違法行為已立案進行查處。
六、疫情期間外地消費者購買口罩不發貨,市場監管所幫助消費者解決急需訴求。
北京市張先生於2020年1月30日,在淘寶網市北區固安特勞保用品服務部代爾塔特賣店下單購買口罩,並支付成功,苦苦等待之時,商家卻不予發貨。張先生投訴,要求退款並提供口罩。
經查市北區固安特勞保用品服務部從事網店經營,因疫情爆發批發商斷貨,因此無法進行銷售,消費者購物款已經通過淘寶網退回。應消費者不要退款只要口罩的要求,執法人員本著對消費者購買口罩急迫訴求負責的態度,多次溝通商家調撥貨源提供後續供貨服務,滿足張先生的需要。最終該服務部調撥貨源為張先生提供了口罩。
七、購買口罩質量有問題,市場監管所幫助退貨退款。
2020年1 月31日,消費者楊先生到市北區市場監管局浮山新區市場監管所進行投訴,稱其在青島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購買的口罩質量有問題。
市北區市場監管局浮山新區接到消費者投訴後,立即展開調查。經調查發現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對消費者進行了退貨退款處理。
八、預交裝修款後遲遲不裝修,市場監管所幫助追回大額預裝修款.
2019年10月28日,消費者陳先生通過政務熱線投訴到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湖島市場監督管理所。反映2月12日與10月21日向市北區瑞昌路166號合家和裝飾公司分兩次共繳納10萬多元預裝修款,9月份聯繫該公司裝修但一直被推脫,且了解到公司信譽不好,於是聯繫商家退費,但商家以籤訂合同為由拒絕退款或依照合同扣除全部裝修款的20%後退款。
湖島市場監督管理所接到消費者投訴後,立即展開調查,經調查發現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工作人員基於雙方合作期間商家更換公司主體而未通知消費者這一事實,多次調解,商家最終同意給消費者退款。消費者總共交給裝修公司101620元,考慮到裝修公司在這期間提供了部分裝修服務,該所協商商家退給消費者96620元,扣除5000元包括服務、設計、施工等所需費用。消費者對處理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九、收取購房預收款後不履行約定,市場監管所幫助連本帶利追回購房預收款。
2019年5月30日,邵女士向市北區市場監管局湖島市場監管所投訴,反映青島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購房預收款後一直未履行約定,要求退還購房預收款。
經調查了解,消費者反映情況屬實,湖島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在5月30日至6月5日期間,三次約談、多次電話協商該公司與消費者,最終該公司同意在一個月內退還收取消費者的十萬元預收款及期間產生的相應利息一萬一千三百九十七元共計111397元。在2019年7月5號晚8點,工作人員在最後期限再次聯繫商家履行承諾,邵女士於當晚11點左右收到十一萬退款,第二天收到剩餘一千三百九十七元,至此收到全部應退金額。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臺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