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走到最後,當夫妻緣盡時,也只能放過彼此,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
對於李浩來說,剛經歷的這段婚姻可算是糟透了,被妻子騙婚不說,還差點兒賠上了自己的房子。
天上掉下來個老婆
李浩28歲了,性格忠厚老實,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宅在家。圈子小,又不善於交際,這些年來,一直單身著。
公司新來個25歲的女同事,被領導分配到李浩的科室,讓李浩以老帶新。日子長了,李浩對身邊的女孩也有了好感。
單身很久的李浩並不知道該怎麼追女孩,每天只是很熱情地帶她工作,基本做到有求必應。
突然有一天,女孩對李浩說:「你是不是喜歡我?」李浩不知所措地點點頭,緊張地說不出話。
那晚,女孩主動讓李浩送她回家,並讓李浩在她家留宿,當然,隨後也順其自然發生了關係。
一個月後,女孩對李浩說:「我懷孕了,怎麼辦?」李浩開心而鄭重地說:「我娶你。」
房子加了老婆名字
早些年父母已經給李浩買了房子,而且只寫了李浩的名字。為了給女友驚喜,李浩自作主張在房產證上加了她的名字。
隨後,大家開開心心地選了個黃道吉日領了證。婚後,李浩的生活也算平靜,有個自己喜歡的妻子,還有可愛的孩子,人生已經美滿了。
可生活總是充滿戲劇性,從來不看妻子手機的他,有一次在妻子洗澡時,偶然掃了一眼亮起燈光的手機。
他發現妻子竟然和前男友經常有聯繫,而且還一起出去玩了好幾次,對話裡還開玩笑提到以後生個孩子讓李浩養。
李浩一下子如墜冰窖,原來妻子當初接近他是有目的的,只是圖他的家庭條件罷了,為了給家人一個交代。
他直接和妻子對峙,妻子只是冷冷地說:「我是不愛你,離婚也行,不過房子要分我一半,房產證上有我的名字。」
加了名的房子一樣分不到
李浩看到妻子的囂張態度,只覺得自己當初眼瞎,怎麼就衝動結了婚。不過他還是下定決心一定要及時止損。
妻子也不甘示弱,表示只要分她一半房子,她就痛快離婚,不然就和他耗著,反正她還年輕,有的是時間。
幸運的是,李浩的朋友是律師,了解了李浩的情況後,趕緊和李浩說:「你還好是領證前加的名字,這也是你婚前財產,她一分錢都分不了。」
李浩這才鬆了口氣,一直以來他都覺得婚姻是純潔的,不應該去防備和算計對方,所以也從沒想過離婚的事。
這次事件之後,李浩一方面感嘆現在的人為什麼就不能認真對待感情和婚姻呢?另一方面也認識到學習婚姻法也是很重要的,至少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哪些是婚前財產
大部分家庭裡,最值錢的還是房子,當婚姻破裂時,房子的分割也是頭等大事,畢竟這是一大筆錢。
一般情況下,離婚時財產都是對半分,房子也不例外。但如果房子是婚前財產,那麼離婚時就不會被分割了。
1、領證前購買。無論全款或首付,都是婚前財產;月供部分可分割,增值部分也算婚前財產。(加不加名都是這樣。)
2、領證後購買。如果是父母給的錢,那麼也算婚前財產,增值部分可分割。
所以可以看出,房產證加不加名字,和能不能分到房子沒有關係,只和誰出錢、什麼時候出有關。
寫在最後
現在的婚姻越來越「草率」了,我身邊有不少夫妻,一言不合就離婚,也不乏李浩這樣的「騙婚」,簡直把婚姻當成了「兒戲」和「翻身工具」。
面對婚姻,我們既要保持虔誠的初心,也要學會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確實考驗著很多新人。
只希望以後的日子,每個人都能被善良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