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有一個一般印象:男性比女性的性慾更強,對性事的興趣更大,對性伴侶數量的需求也更多。
男性果真比女性性慾強嗎?
僅僅用一生有幾個性伴侶是證明不了這一點的。
男人「花心」也許就是因為心太花(從某種道德標準看,就是操守不好),並沒有什麼生理依據。
既然性能帶來快樂,有什麼證據表明女性就比男性比較不喜歡、不需要這種快樂呢?
相反的證據也能找到:女性可以有多重性高潮,而男性高潮之後倒有一個長時間的不應期。
如此說來,男性和女性究竟哪一性的性慾更強?
這個所謂「生理事實」的確是要存疑的。
再看原因。
即使從社會現象上看,男性的確顯得比女性性慾強,男性的性伴侶比女性的性伴侶多,也不能只到生理上去找原因。
從歷史上看,男性在大多數文化中都比女性佔有更多的經濟資本、社會資本和文化資本,他們據此製造出一種男女的雙重道德標準,要求女性更收斂、壓抑自己的需要,甚至要對自己的性慾感到羞恥、慚愧,而男性卻不必如此。
如果一個男人有很多性伴侶,那是成功、性感的標誌;而如果一個女人有很多性伴侶,卻是無恥、墮落的標誌。我看這個雙重道德標準已經足夠解釋女性的性伴侶少於男性的現象,用不著再去找什麼生理原因了。
最後,我們如何評價這一現象。
我認為,男人比女人有更多的性伴侶,既不說明男性比女性有更強的生命力,也不說明女性天生比男性更貞潔、更有操守,它只是表明,經過幾千年男權社會的文化積澱,男女在對待自身性慾望上的態度和行為模式是不平等的:男性能夠更自由地表達和實現他們的性慾望,而女性則更習慣於壓抑自己。因此我們可以推論:在一個更加合理的社會中,男女兩性的欲望都可以得到更加自由的表達和實現,男女兩性因此都應當比現在更快樂一些。
柏拉圖式的愛是自由的,它不受所有現實因素的約束,肉體、金錢、物質,全都不是障礙;所有的人際關係規則,全都可以逾越。
既不受各種契約關係(如婚約)的約束,也不受各種交換關係的約束,甚至不必投桃報李。它甚至可以在已婚者身上發生,但是並不犯道德錯誤,因為它不會傷害既存的婚姻關係,只發生在精神領域,可以完全隨心所欲,自由自在。
世界上所有的二人關係都不會一模一樣,而是全都有自己的模樣。
比如說這對親子關係母親愛兒子多些,那對親子關係女兒愛父親多些;這對朋友關係他更喜歡她,那對朋友關係她更喜歡他;這對戀人是雙向的愛,那對戀人是單向的愛。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由於婚外戀主要涉及的是夫妻的感情問題,所以儘管它對夫妻關係絕對是一種傷害,但畢竟同有傷害對象的犯罪如身體傷害、偷盜搶劫一類不同,雙方都有一些責任:搞婚外戀的一方固然難脫罪責,被傷害的一方也並非完全無辜——沒有能夠吸引住對方的全部感情。
影片中的情形就是這樣:妻子覺得跟丈夫無話可說,沒有感情。
這樣說似乎對受傷害的一方有欠公允,但是在感情的問題上,情況就是如此複雜,感情的歸屬不像財產的歸屬那樣確定無疑,對感情傷害的處罰因此也不能像對財產傷害那樣簡單。
當婚姻在當事人心中成為監獄,出軌就是囚徒越獄的衝動。
在這個意義上,影片中妻子的出軌是情有可原的,罪不當誅。
對於影片中妻子出軌的正確看法是這樣的:首先,從婚姻道德的角度,婚外戀是應當受到嚴厲批評的,因為它違背了婚約中的夫妻相互忠誠的承諾。
其次,人的權利是完整的,並不會由於締結婚約就喪失了與第三人發生戀愛和婚外性行為的權利,因此,婚姻的「出軌」只是違背了當事人的忠誠承諾,違背了婚姻的約定,違反了婚姻道德,並不是刑事犯罪,更不「該死」。
第三,婚姻「出軌」是「玩火」,對婚姻具有極大破壞力,當事人在從事此類行為時須充分意識到其嚴重後果。
聽到過這樣一句極端的話語:文學只有一個主題,那就是通姦。
在此我想加上一句:描寫女人出軌比描寫男人出軌是更具挑戰性的主題,因為它戲劇性更強,對習慣了男權文化秩序和思維的人們來說,是一個更加刺激人們深層性別意識的主題,《一句頂一萬句》這部電影就是這樣深深地吸引了我們。
愛是一種逃避開世間的一切瑣碎、無聊、醜陋、平庸的辦法。
當人愛的時候,生命得到了升華。
人生在世,萬千情愫,唯有愛是最寶貴的。
愛是一種濃烈的情愫。
在人生的大多數時刻,大多數場合,人的情緒是寡淡的,可有可無,若即若離。唯有愛的情愫是一個例外。
有時,人竟會一想到愛,就淚流滿面。
這在平庸寡淡的生活中怎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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