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都喜歡養寵物,平日裡也把寵物給當成家人,但是養寵物也要看方法,有些人是真的不適合養寵物,比如本身忙著工作沒空照看,還讓它自己到處亂跑,等到攤上什麼事情了,還要狡辯說寵物很乖不會跑,這類人是真不適合養寵物,
一來現在路上的車輛很多,不拴繩跑到馬路上的話,不僅有被車撞的可能性,甚至還會導致嚴重的車禍,二來外面行人也是很多,比如嚇到或咬到人了,主人可不一定會承認是自家的寵物,今天要說的也是關於養貓的事,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情是這樣的,謝女士在貴陽開了家布藝店,還在店內養了一隻貓,在7月29號早上9點多的時候,她發現在門口曬太陽的貓不見了,為此她還打電話報警了,警方幫她調取了附近的監控,從視頻裡可以看到,當時貓是在門口曬太陽。
接著就跳下臺階到人行道玩,一位身穿白衣的女子路過,見到路邊有隻貓就蹲下抱走了,後續謝女士又調取了多個監控視頻,發現該女子就是在附近居住的,只是不好找到居住在哪個小區裡,她找來媒體曝光,就是希望女子看到後,能主動把貓還回來。
謝女士告訴記者,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丟貓了,早在4月7號的時候,她有一隻價值三四千元的藍貓,當時貓也是在門口曬太陽也被抱走,當時她也是報警調監控,那次抱走貓的是一位男子,最終也沒有把貓找回來。
在藍貓被人給偷走後,她才又重新買了只新的,雖然才養了三四個月,但是她和貓也有感情了,現在被人偷讓她很心疼,至於為什麼不給貓拴繩,謝女士是認為自家貓很乖,每天就在店門口玩不會到處亂跑,所以也沒必要拴繩了。
小結
如果說是第一次丟貓的話,那不給貓拴繩倒也能理解,但是這都第二次丟貓了,再不謹記上次的教訓,只能說是活該了,更何況看她店門口的情況,人行道外就是馬路了,既然貓都能跑到人行道上,那就有可能會跑到馬路上。
萬一路上有車為了躲避貓,導致出現了嚴重的交通意外,她可不一定會承認是自家的貓,退一步說車沒有摔壞,而是貓被路上的車撞了,可能到時又要讓車主賠錢了,要我說這類在街上亂跑的貓狗,就應該視為流浪貓狗,哪位路人有愛心的話,可以隨便撿回家養。
寫在最後
有些寵物主人的思想都很新奇,總是認為自家寵物不會亂跑和咬人,如果有人被咬了或怎麼樣,那時候藉口又是一大堆,比如別人不惹它就不會咬人等等,要我說養貓養狗拴繩是最為基礎的,一旦不拴繩的貓狗惹出事了,那主人也沒什麼可解釋的,按照相關規定賠錢就是了。
大家對此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