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7月27日電 據內江市紀委官微消息,內江市紀委監委通報五起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典型案例:
內江市市中區總工會常務副主席張杰飲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19年5月4日9時許,張杰在內江經開區松山南路實施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2020年4月2日,張杰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內江市東興區原永東鄉政府退休幹部王畔祿飲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18年7月10日晚,王畔祿在內江市東興區興盛路實施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2019年3月21日,王畔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隆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黃順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19年1月29日13時許,黃順林在隆昌市錦繡外灘路段實施醉酒駕駛二輪摩託車的違法行為,後被隆昌市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2020年1月22日,黃順林受到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資中縣中醫院總支部委員會原副書記、原院長廖安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19年4月17日22時許,廖安輝在內江市東興區興隆路實施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並造成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後東興區人民檢察院對廖安輝作出不起訴決定。2020年4月29日,廖安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威遠縣觀英灘鎮原二級主任科員王文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18年7月14日11時許,王文在自貢市自流井區第一人民醫院門前道路實施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後被自流井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19年6月28日,王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