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每天早上6點出門,晚上凌晨1點才回家,妻子在客廳看電視,他回來了卻不吭聲,倒頭就睡。夫妻倆結婚28年來,都在過無聲的婚姻,沒有溝通與交流。忽然有一天,一個電話打來,妻子知道了丈夫的秘密,激動的甚至去跳河。
山東的劉女士和李先生結婚28年,有三個孩子,但幾乎零溝通。劉女士為了孩子,才維持這段婚姻。平時,李先生在家連最基本的打招呼都沒有,也經常不在家。
劉女士與丈夫主動說話,卻被打發了,再問也不會問出一句話來。無論是經濟狀況還是內心世界,她都對丈夫一無所知。
家裡開了兩個廠,兩個工廠總共大概有500萬,劉女士並不清楚具體,有沒有結帳也不知道,工人的工資也是留也是找丈夫要的。
丈夫開了一個四五十萬的飯店,她也沒有被告知。開飯店一星期了,她是通過鄰居才知道的。
李先生解釋,這是為了減輕妻子的思想負擔,完全出於一片好心,但劉女士不同意。
有一年,一個陌生女人打電話到飯店的吧檯上。女人讓李先生來給她買菜,排骨、魚肉各要幾十斤,需要2000塊錢。
一個小時後,李先生回來,店長把電話給他。他出去回撥電話,沒有回答妻子的疑問。
晚上,店長告訴劉女士,原來李先生給一個女人送菜,經常找這個女人,在她身上花了很多錢。
在多次質問之下,劉女士還是沒有從丈夫口中得知答案,於是去查他的通話記錄,發現他們在一個半月裡打了210個電話。
李先生解釋,這個女人是來要債的,因為自己欠了她買車的錢,不想讓妻子知道,也是避免她承擔壓力。
後來的每一次,劉女士問起這個女人,李先生總是以長久的沉默來應對,不進家門,不說話。
頓時,這個陌生女人的電話,讓劉女士明白了無聲婚姻背後的真相,從此以後她就像一個怨婦一樣,每天都在重複著一句話:那個打電話來的女人到底是誰?
但李先生始終是在逃避,劉女士一賭氣就跑去跳河。
李先生終於給她找來了那個女人。但當三個人對峙的時候,又陷入了長間的沉默,兩人依然沒有承認他們異常的關係。李先生就更不著家了。
劉女士認為,當初的結婚就是一個錯誤。因為在婚前一個月,李先生和劉女士的閨蜜好上了。兩個人上東北遊玩,拍了一張在雪地裡抱在一起的照片。
為了順利結婚,李父帶著李先生跑到劉女士的家裡認錯、作保證。劉女士為了賭氣才結了婚,想著和他結婚了,閨蜜就不能跟李先生在一起了:我不好,也不讓你們在一起。
在接下來的將近30年裡,劉女士為了孩子一直容忍,沒有提出分開。
1 丈夫沒有給妻子在感情上有交流
這麼多年來,劉女士過的是一個人的婚姻的這種生活,一直很苦悶,對她來說就是一種殘忍。劉女士每天低頭幹活,覺得丈夫的心不在她那裡。
感情是婚姻的基礎,即使是一個沉默寡言的男人,不懂甜言蜜語,不會多說話,也應該在行動中向妻子表達愛意。是冷漠,還是溫暖,對方是能感受到的。
2 妻子在婚姻中失去自我
劉女士在婚前把選擇權交給丈夫,他無論是想出去還是想被原諒,劉女士都立刻答應,沒有把決定權交給自己。
婚後,她得知丈夫可能背叛婚姻,卻他的錯誤來懲罰自己,不停地問丈夫這麼做是自己做錯了什麼。
只有在婚姻保持自我,明白自己的價值,才不會只為了丈夫孩子而活,不會只為了別人,而維持一段讓自己不快樂的婚姻。
3 妻子不該放棄對共同財產的知情權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後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在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夫妻共同財產意味著,對於雙方財產共同佔有,共同使用,共同處理處置。這裡面具有財產屬性的考慮,有財產對於雙方夫妻關係融洽的考慮。
兩個人有共同的目標,共同的想法,共同經營的行為話題和閱歷,會越來越相似,雖有矛盾,但不會有根本的分歧,也不會到無話可說的地步。這就是融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而他們的婚姻中,李先生不願意透露,劉女士也沒有努力爭取和掌握,導致了不了解丈夫的財務狀況,他也不願意讓妻子去掌握,使得狀況失控。
夫妻雙方有所側重很正常,一方顧更顧及家庭,一方更顧及養家賺錢,但不意味著完全對共同財產放棄支配或知情管理。損失的不僅是金錢,還可能是共同管理過程中,同甘共苦的經歷,失去感情積澱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