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縣土地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陳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郯城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陳委簡歷:
陳委,男,漢族,1972年9月出生,郯城縣高峰頭鎮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200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郯城縣國土資源局辦事員、科員,2004年6月任郯城縣國土資源局郯城鎮土地所所長,2007年1月任郯城縣國土資源局郯城鎮分局局長,2011年7月任郯城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9年1月至今任郯城縣土地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臨沂市紀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作風不嚴不實典型問題。
01
蘭陵縣農業農村局生態農業發展中心在推進扶貧項目中工作不力問題。
蘭陵縣農業農村局在負責推進實施2018年耕地質量提升項目工作過程中,對該項目重視程度不夠,工作推進緩慢,致使項目資金長期滯留,未及時撥付。對此,蘭陵縣農業農村局生態農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趙啟超負有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蘭陵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高洪峰,黨組成員、副局長譚常偉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蘭陵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房寶法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受到批評教育。
02
蘭陵縣卞莊街道房建辦主任劉建軍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
2019年1月,劉建軍在擔任卞莊街道房建辦主任期間,工作不負責任,未經入戶核實,將房屋整體情況良好的村戶房屋評定為D級危房並上報縣住建局;審核把關不嚴,將卞莊街道柞城前村危房改造戶孟某某的危房改造方式由「搬至子女家中」錯報為「拆除重建」,造成不良影響。劉建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03
費縣新莊鎮永盛村支部委員兼東格朗自然村負責人劉西東在扶貧工作中履職不力等問題。
2012年至2016年6月,劉西東任永盛村支部書記期間,該村利用扶貧資金35萬元栽植了500畝核桃,因群眾認可度不高、管理不善等原因,導致成活率低、滅失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劉西東未按低保申報程序要求,與村會計私自商定,違規發放低保款8850元。劉西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項予以追繳。
04
費縣費城街道三疃村黨支部委員潘寶貴在危房改造中優親厚友問題。
2018年6月,潘寶貴在明知其母親已經脫貧不再享受扶貧政策情況下,仍以貧困戶的標準為其母親申報危房改造,並領取危房補助資金2.1萬元,多享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萬元。潘寶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項予以追繳。
來源:沂蒙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