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11月20日訊 17日上午,張先生來電反映稱,早上自己開車上班時遇到了一件煩心事令他氣憤不已。兩天前,張先生通過物業系統錄入了一個車牌號碼,並與自己的車位綁定在一起,進出小區便可以實現免停車費。17日早,張先生上班時,發現自己剛錄入系統的新車出入小區仍需要繳納費用,但當時物業已經明確告知成功錄入系統,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我的車已經和車位綁定了,為什麼還要收費?」17日早上,張先生的車在出小區時被門衛攔下,要其繳納費用。幾天前,張先生將自己的車位與新車綁定,並且已經免費進出了3天,突然的收費讓張先生納悶不已。
「老師兒,您是一位兩車,綁定了兩個車牌號碼。」「一位兩車?我就一輛車,哪來的一位兩車?」面對張先生的質疑,門衛則表示系統中顯示確實是一位兩車,這輛車屬於後出入的車輛,需要繳納12元的停車費。張先生當即撥打了物業電話詢問情況,物業方經過查詢表示,除了張先生的新車以外,還有一個魯A開頭的車牌號也與他的車位綁定在一起。物業通過車牌號查找到了車主聯繫方式。
「對方一開始說不知道,後來再問才告訴我她是之前租我車位的人。」張先生撥通了對方的電話,對方對於車位之事表達得含糊不清,只說可能是忘記了。對此張先生表示,此前有一輛魯A開頭的車輛曾經短暫地租用過自己的車位,已於今年7月份到期了,「不對啊,之前我沒綁定的時候,難道對方一直在免費使用我的車位嗎?」
「白用我家的車位還讓我繳費,哪有這樣的道理?」事後,張先生通過諮詢物業才得知,之前的租客租期到期後,由於張先生的疏忽,沒有將此前的車輛信息註銷,從7月份以後到自己綁定新車之前,魯A開頭的車輛竟然免費進出4個月之久。
對此,物業則表示,小區為了方便業主,可以實現一位兩車,兩輛車按照晚出車輛繳費的原則可在小區內實現共同停車,由於張先生未及時將租客牌照號碼註銷,當兩輛車同時進入小區時,則需要繳納其中一輛車的停車費用。
對此,北京市煒衡(濟南)律師事務所許志超律師表示,這種租期到期後仍佔用對方停車位的做法屬於不當得利,如果業主能提供不當得利車輛的進出記錄可要求適當索賠,具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決定。張先生表示,自己將進一步聯繫車主,追究責任。
原標題:車位被別人免費用4個月原是車主忘記註銷租客車牌號
值班主任:田豔敏
【來源:舜網-濟南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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