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歐彩虹 挪威的婚姻家庭狀況
專欄——張志雄
1977年,挪威登記同居家庭的比例僅有5%,可今天已有25%的同居者,50%以上的非婚子女。李濠仲認為:「這一切都要歸功挪威工黨不畏人言、率先提案廢除同居違法的條文;直到1972年,同居終於在挪威正式取得合法地位,起步雖比瑞典晚,跑得卻比瑞典快。挪威『同居』的本質幾乎已與結婚無異,當年工黨的理想就是為了打造挪威成為一個無性別歧視的社會主義國家,因此『同居』在這個國家的歷史傳統中,顯然並非只是逃避婚姻、便宜行事,而是有意讓它成為平等主義國家的養分。」
「除了不具備對方的財產繼承權之外,同居者必須共同生活滿兩年以上,才可享有一般夫妻的法定權益,包括社會福利津貼、育兒補助、養老金以及較為划算的家庭稅收計算公式。」
我們大多認為同居是婚姻的前奏,可挪威兩性專家卻發現,先同居而後結婚者,離婚率竟然比婚前未曾同居者還要高。也就是說,與其婚前「試婚」,還不如一開始就結婚,這樣更容易白頭偕老。
根據挪威衛生機構調查,同居者比較容易出現酗酒或者憂鬱的毛病。「原因在於兩人一旦結為夫妻,將對共同的未來產生更多期待,它能有效地抑制個人不負責任的失控行為,這是同居者較為欠缺的感受。」英國人也進行過調查,同居家庭的兒童遭到虐待的比例是正常婚姻家庭的33倍。
緩緩走來的新娘
歌劇院平臺婚禮進行中
關於挪威人的性開放態度,李濠仲講了一個故事,情節完全是小說式的。他說有次去奧斯陸臨海小島上一家中餐館,外面走進一家三口,「妻子腹部微凸,丈夫牽個小男生,我和太太將羨慕的目光投向眼前甜蜜的家庭。住在這座小島上的朋友私下透露,那位看似賢妻良母的媽媽,其實是半年前在遊輪上和其他男人發生一夜情才搞大肚子,但她先生寬大為懷,準備跟妻子一起迎接意外闖入的新成員。」
李濠仲還講過另一個故事:挪威喜劇演員吉爾森和妻子離婚後,竟然愛上自己的丈母娘,挪威媒體大幅報導這對「忘年之交」,報紙上照片中的吉爾森「一絲不掛地坐在浴缸裡,喜滋滋地享受丈母娘替他刷背的樂趣,這位老嶽母似乎也非常陶醉於這段鴛鴦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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