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回的淨水機竟然成了「炸彈」,而且炸傷人半個月了,竟然至今沒人出面承擔責任。7月14日,北塔區陳家橋鄉興旺村村民曾女士氣憤地向本報《民情通道》欄目進行了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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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水機發生爆炸,老太太被燙傷
「淨水機發生爆炸把我婆婆炸傷,住院期間花掉醫療費用11000元,到現在過了半個月了,竟然沒有一個人來處理這個事!」剛剛把婆婆鄧桂華從醫院接回家的曾女士氣憤地說。
曾女士告訴記者,6月28日上午,家婆鄧桂華正準備去二樓廚房做飯,剛剛走到廚房門口的時候,安裝在廚房水龍頭下面的淨水機突然發生了爆炸。「櫥窗的門和淨水器的外殼都被炸開,廁所的一扇窗戶被衝擊波炸落!」曾女士說,家裡安裝的2臺淨水機是通過濾芯過濾自來水,不需要通電,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引起的爆炸。
「突然聽到砰的一聲巨響,隨後聽到鄧老太的尖叫聲,我們跑上去一看,鄧老太的頭髮被燒焦了,雙腿也受傷了,全是水泡!」鄰居梁女士告訴記者,事發時她正在一樓與鄧老太及鄰居們聊天,到了做飯的時間,鄧老太就上2樓廚房做飯,剛上去沒一分鐘就聽到了爆炸聲。
記者在事發廚房看到,發生爆炸的淨水器外殼裂開,露出裡面的5個白色的濾芯,一扇櫥櫃門掉在地上,緊鄰廚房的廁所窗戶只留下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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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推銷「惠民」產品
這款發生爆炸的淨水機是如何安裝到村民家中的?鄧桂華丈夫梁明亮告訴記者,2019年6月份的時候,自稱是北塔區水利局工作人員的鄧邛邗在該村原秘書鄧軍民的陪同下上門推薦安裝這款淨水機,說是一項「淨水工程」的惠民活動,價格為每臺280元。「看到這麼便宜,又是村幹部陪著來的,大家都裝了,我家也裝了2臺!」梁明亮說,當時商家沒有開具發票,也沒看是否有產品合格證,出事至今,沒有任何人來為此事承擔責任,多次找鄧軍民和鄧邛邗溝通,但他們一直以安裝師傅張某某不在邵陽為由拒絕處理。
村裡搞「惠民活動」安裝淨水機,村委會是否參與?「我們也是在村民安裝了2天後才知道有這個事。」興旺村支部書記梁楊輝說,全村總共安裝了120多臺。
興旺村原村秘書鄧軍民告訴記者,鄧邛邗在村裡找到他出示了水利局的工作證,說這是一個「惠民」活動,讓其陪同去村民家安裝淨水機。「我不認識他,他出示了工作證,我才陪他去的村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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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部門:同款產品已全部停用
7月14日下午,民情記者來到北塔區農業農村水利局了解情況。該局局長何比峰表示,鄧邛邗確實是該局農機股工作人員,但其在村裡推銷淨水機屬於個人行為,跟單位無關,如果查實鄧邛邗在外面以單位名義推銷淨水機,將追究他的相關責任。
記者查詢到,職務行為通常是指國家機關或工作人員行使職務上的權力(職權)所進行的活動,即在通常情況下,凡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和名義實施的行為都是履行職務的行為。如公務員人員著裝、佩戴標誌、出示證件、宣布代表機關實施的行為一般都以職務行為論。
7月20日,北塔區陳家橋鄉應急管理辦陳主任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淨水機爆炸原因沒有查清楚之前,這些存在安全隱患的同款淨水機要求全部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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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可向生產商及推銷員索賠
那麼,在淨水機爆炸事故中受傷的鄧桂華該如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欄目法律顧問、湖南省澤宇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謀煌表示,如該款產品系生產廠家生產的產品,則鄧桂華有權要求生產廠家、推銷員鄧邛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第二款、第四十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鄧桂華因淨水機產品缺陷造成的人身及財產等損害,可以要求推銷員賠償,也可以向生產廠家要求賠償。
7月20日下午,記者獲悉,邵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經介入了調查,淨水機發生爆炸的原因及產品是否為正品,民情記者將繼續關注,跟蹤報導!
採寫 ‖ 民情通道記者 黎成軍
【來源:邵陽城市報民情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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