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31日訊 「車找人,今下午從新泰去青島。」
準備去青島的新泰市民張力(化名)像往常一樣在「新泰人青島夢」QQ群發了一條拼車信息,很快得到了「同行者」的回應。然而,當他接上這個「乘客」,剛開出8公裡路程,就遭遇兩車前後夾擊,最終被逼停。接下來,始料未及的一幕讓張力徹底懵了。
張力向記者展示QQ群內拼車信息
QQ群發拼車信息,沒想到招來「執法人員」
今年4月21日,為謀求一份新工作,張力準備去一趟青島,他打開「新泰人青島夢」QQ群,發了一條群「車找人」的拼車消息。接單後,張力和乘客約好下午從新泰出發,口頭約定拼車費120元到130元不等,抵達青島後再付錢。
這個QQ群是新泰到青島的拼車群,裡面有400多個群成員,平日都被「車找人」或「人找車」的消息刷屏。像這樣的群,張力還加了四個,隨手一條信息發進去,多數都有回應。然而,這一次,讓張力沒想到是,接到拼車回應後,載上「乘客」剛開出去8公裡,就被兩輛車夾擊逼停。
「車上下來五六個人,其中一個年輕人上來就對我拳打腳踢。」張力向閃電新聞記者表示,在取得他「非法營運」的錄像證據後,又將他連人帶車拉到了新泰客運總站。
新泰市長途汽車客運站外景
恍惚之間,張力這才意識到,車上的「乘客」可能是「釣魚執法者」。
威脅不交1萬元就舉報,最終被逼轉帳3000元
被帶到新泰客運總站,「執法人員」開口向他索要1萬塊錢,並遞上了支付二維碼。
「我說我不要車了,最後他跟我要5000塊,我沒那麼多錢,就給了他3000塊。」
張力提供的轉帳截圖
據張力提供的轉帳截圖顯示,由於帳戶沒有足夠的錢,他先後分三次,分別通過微信掃碼付款100元和1900元到「阿某星」(化名)的用戶,再通過支付寶掃碼支付給名為「*洪波」的帳戶1000元,付款時間為4月21日16:46左右。交上錢,張力才領回自己的車。
此次「罰款」,張力並沒有收到任何收據。
放話「弄死你」,拼車乘客以為遭遇搶劫
然而事發1個月後,不同的場景內,相同的一幕卻再次上演。
5月20日,習慣在拼車群搭車往返於新泰和青島的王明(化名),第一次搭上了張力的車。跟第一次一樣,張力開車載著與王明一同拼車的另1位「乘客」沒行駛多遠,再次被不明車輛逼停。
「太嚇人了,我以為是遇到搶劫了。」當時坐在車後座王明顯然受到了驚嚇。他看到一個女人和五六個男人先把張力拉下車,熄火拔車鑰匙後,又收走了張力的手機和駕駛證。
「弄死你!」面對說話特別兇的一行人,受到驚嚇的王明以為自己遭遇了搶劫。
隨後車被開到了3公裡外的國道附近,這次截車人員沒有要錢,而是下車後,便打電話報案。
接到舉報後,身穿制服的交通執法大隊人員趕到後,先把車扣下,又以張力「未取得營運證私自運載旅客」為由,定性「非法營運」,開了一張5000元的罰單,並開具了處罰發票。
新泰市交通局開具的五千元罰單票據
7月29日,記者諮詢了新泰市交通局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確有「非法營運」一事發生,但因客運站為私企經營,沒有進行管制,如有問題將對客運站進行警示教育。
報警後客運站人員退錢想銷案,司機拒絕後遭騷擾電話「轟炸」
「一次『要』3000元,一次『罰』5000元。」同樣是被「罰錢」,但兩次「執法人員」處理方式的不同,讓接連遭遇粗暴逼停的張力感覺很蹊蹺。
「客運站的人有執法權嗎?」5月20日當天,想不通的張力,從交通局出來後,隨即打電話報警。
警方介入後,5月25日下午,張力收到了某洪波的3000元微信退款,並接到一通電話,「我們車站沒有拿你5000塊錢,我把3000塊錢已經退給你了,你也給我寫東西了,你得跟民警說一聲。」
劉洪波通過微信轉給張力3千元
讓不同意撤案的張力沒想到的是,接下來兩天,自己又迎來了幾十通騷擾和詐騙電話瘋狂「轟炸」,「有香港的,有福建的,最多的一次1分鐘打進20多通電話。」
瘋狂湧進張力手機裡的騷擾電話
客運站要錢者稱「不知情」,負責人表示「正在落實」
「您是洪波站長嗎?」
「您有什麼事兒?」
7月29日,針對張力的說法,閃電新聞記者撥打了新泰客運總站某洪波的電話進行求證,對於「釣魚執法」的問題,他在電話中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不方便回應。」而面對「3千元是否轉入你自己的帳戶?」的問題,某洪波回應「不是轉到我這裡的」。
當記者追問「作為站長為何對此事不知情」時,某洪波稱這件事有具體負責人處理。
隨後記者撥打了某洪波提供的王姓負責人電話,答覆稱 「公安機關也已經介入調查了,我們也在等結果。」對於洪波站長是否收去了3000元轉帳,王姓負責人表示「沒法跟你說」。
相同遭遇不止一人,警方正調查核實中
閃電新聞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和張力遭受同樣經歷的,還有數人。
5月20日當天,在新泰老家的劉強(化名)準備返回青島上班,為了找人分攤油錢和過路費,便在拼車群內發布拼車信息。同樣沒過多久就有乘客搭車。接到乘客後,車剛開出沒多遠,一伙人便把劉強的車逼停,搶下車鑰匙強行開去了客運站。
「有3個人問我要1萬塊錢,還說如果把我叫到交通局,就面臨1萬到3萬的罰款,在這裡交1萬塊馬上能走,不耽誤事。」劉強不肯交錢,客運站便叫來交通執法大隊人員。最終劉強也因「非法營運」被罰款5千元。
劉強說,還有五六個司機也遇到了相同情況,他們都是在QQ群發布拼車信息,搭上假扮「乘客」的客運站人員後被攔車,隨後被索要錢財。
7月31日中午,新泰市公安局通過「新泰公安」公眾號發布情況通報。通報稱已接到網上反映「社會閒雜人員,冒充執法人員,採取堵截、打砸、打車、扣車等手段,對私家黑車進行敲詐」的線索,並立即組織專門力量進行調查核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同時配合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綜合治理,進一步規範汽車站周邊的運營環境。
律師:無運輸許可從事運輸應處罰,客運站沒有處罰權涉嫌敲詐勒索
針對此事,律師周慧群在接受閃電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我國《道路運輸條例》規定,若沒有取得道路運輸許可而擅自從事道路運輸,將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處罰。客運站沒有處罰權,卻採取強行扣留車輛或威脅恐嚇的方式索要錢財,這種行為可能涉嫌敲詐勒索罪。
記者手記:
對於非法營運行為,我們堅決支持相關部門依法嚴厲打擊。但是,新泰汽車總站工作人員,以舉報「非法營運」威脅索要錢財的行為,同樣屬於目無法紀,應堅決抵制,並予以懲罰。我們期待新泰市相關部門能儘快調查清楚,以實現更加安全和諧的的客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