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麵條店老闆的說法,這位大叔是一個流浪漢。7年了,不管有沒有錢,都在麵館裡買面。7年來,麵館的地址已經搬了好幾次了,但是每次大爺都能找到麵館的營業地址。以前有錢買面的流浪大爺,老闆一天就象徵性地收一元錢,給他吃一天。雖然流浪大爺沒有錢買麵條,麵館的老闆還是照常給他送飯。
漂泊的大爺空手去吃白食難為情,就手繪人民幣去買面。老闆娘沒有揭穿,也沒有收錢,照樣讓工人給流浪的大爺送飯。
上司和員工都是好人!
這個流浪的大爺,雖然討飯,但他仍然有尊嚴,不想吃白食,所以以自己的畫作來交換。每一次,老闆都會退還給他畫畫的錢,但仍然給他食物。有律師稱,用假錢買食品的流浪大爺是犯罪。
於是我想問問律師:「你不知道大爺用的不是人民幣,而是他的畫嗎?」把他的藝術品換來吃的,有什麼不對勁嗎?多有尊嚴呀!」漂泊的大爺畫了一幅100元的畫,他問老闆要真錢嗎?不會的!
因此無法認定流浪大爺製造了假幣,只能認定那是他的畫。老大爺把畫作換了吃的,覺得這麼有尊嚴。店主不想收集流浪大爺的畫作,也不揭穿他,但尊重流浪大爺的人格尊嚴。這個一定要點讚。男子漢不怕吃喝,不怕苦,不怕累,有自尊心,有自尊心,這樣的人,誰也不會有落難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