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風保暖「神器」衝鋒衣
受到不少消費者喜愛
但日前一份權威的
比較試驗結果顯示
50件衝鋒衣樣品中
有近四成樣品的功能性名不副實
三個品牌的衝鋒衣樣品不合格
2020年11月,京津冀三地消協組織共同公開發布「功能服裝(衝鋒衣)」比較試驗結果。結果顯示,在實體店及電商平臺隨機購買的50件樣品裡面,有17件樣品的產品名稱和執行標準宣傳與實際不符,存在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比較試驗結果發布20天後,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委託本次比較試驗承檢單位——天紡標檢測認證股份有限公司(國家針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市場在售的涉事衝鋒衣品牌進行跟蹤調查,發現部分企業已經對宣傳內容進行修改,但仍有部分實體店及天貓、京東、唯品會等電商平臺銷售的部分品牌的衝鋒衣,使用其他服裝產品標準生產,且產品明示吊牌上標稱非衝鋒衣的產品,卻以「衝鋒衣」作為產品名稱進行銷售宣傳。
涉及品牌包括:「迪卡儂」「狼爪」「Lafuma(樂飛葉)」「哥倫比亞」「THE NORTH FACE(北面)」「猛獁象」「探拓」「富貴鳥」「北極絨」「斯博蘭帝」「KOLON SPORT(可隆)」。
天津市消費者協會認為,以上品牌涉嫌虛假宣傳於前,對消協組織的監督拒不整改於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協會的公益性職責,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對以上品牌生產、銷售企業公開勸喻:
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
迅速自查,一是對執行其他服裝產品標準生產,卻在銷售中宣稱為「衝鋒衣」的,二是對在產品明示吊牌上標稱是其他服裝產品,卻在銷售中宣稱為「衝鋒衣」的,對以上兩種虛假宣傳行為立即進行糾正。
秉承誠實信用原則做好售前查明與宣傳工作
作為衝鋒衣生產銷售企業,理應熟知衝鋒衣產品執行標準、服裝吊牌標註要求和標註內容及廣告宣傳要求。相關品牌生產銷售企業應舉一反三,恪守誠實信用的原則,真實做好標籤標註並履行好廣告宣傳查明義務。
積極履行企業法定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作為向消費者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企業,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以此為契機,嚴格產品質量,規範銷售宣傳,提高服務意識,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
新聞連結
京津冀消協發布衝鋒衣比較試驗
木林森等三品牌樣品不合格
日前,京津冀三地消費者協開展了功能服裝衝鋒衣比較試驗。線上線下共購買50件衝鋒衣,價格從229元到3200元不等,
11月9日,三地消協發布的功能服裝衝鋒衣比較試驗結果顯示,標稱為:
Tectop牌一款男款三合一戶外服;
木林森牌一款彈力兩件套;
FMIX牌一套男款羽絨衝鋒衣+情侶款衝鋒褲
分別因存在虛標纖維含量、耐汗漬色牢度不符合標準要求等質量問題,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國家針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副主任單學蕾表示:
「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規定,如果纖維含量、耐汗漬色牢度不合格,產品是不能上市銷售的。
」
近四成樣品的功能性名不副實
涉嫌虛假宣傳
此外,比較試驗結果顯示,50件衝鋒衣樣品中,有近四成樣品的功能性名不副實,涉嫌虛假宣傳。
推薦性國家標準《戶外運動服裝衝鋒衣》中明確,衝鋒衣是採用防水透溼功能的紡織面料加工製成的,用於戶外運動的、具有防水透溼功能的服裝。
專家表示,衝鋒衣產品除了必須具備一般服裝的質量要求外,還應具備防水透溼的功能,因此對衝鋒衣產品的功能性測試尤為重要。
標稱Jeep、諾詩蘭牌的衝鋒衣樣品淨水壓(洗前)不符合標準要求;
標稱SCALER牌的衝鋒衣樣品表面抗溼性(洗前)不符合《戶外運動服裝 衝鋒衣》標準要求;
標稱TFO、南極人、FMIX等品牌的衝鋒衣樣品表面抗溼性(洗前)、淨水壓(洗前)均不符合標準要求,樣品防水性能堪憂。
專家表示:
「
服裝的透溼性能是指水蒸汽穿透服裝的能力,在長時間戶外運動過程中,人體會散發出大量的水汽,透溼率不佳的衣服,在出汗後繼續穿著,不僅達不到保暖的作用,反而會產生悶溼的不適感。
」
混淆產品名稱
衝鋒衣標註有貓膩
三地消協發布的比較試驗結果顯示,在18件功能性名不副實的樣品當中,有4件樣品網頁宣傳為衝鋒衣,實際樣品卻明示其他服裝品名,也未執行衝鋒衣標準。
▲比較試驗採樣時的截圖
專家表示:
「
普通服裝的標準不涉及功能性,宣稱是衝鋒衣,標註執行的卻是普通服裝標準,網上宣傳與實際樣品明示品名不符等問題,不排除生產經營企業為規避抽查風險而鑽空子故意為之。
」
附:比較試驗具體結果
記者 | 孫博
原標題:《擴散 | 天津消協:迪卡儂、狼爪、北面等品牌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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