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兒童節,凌晨3點20分,陝西寶雞3歲男童小帆被宣告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天前的夜晚,小帆在陝西省寶雞市工人文化宮門口的公共區域玩耍時,不慎被倒下的玻璃門砸成重傷,醫院診斷為創傷性特重型顱腦損傷、吸入性肺炎,死亡原因為中樞性呼吸循環衰竭。
小帆的家屬認為此事系文化宮方面管理不當,玻璃門或有質量問題,應負全責,並提出80餘萬元賠償。文化宮實際使用者寶雞市機關會議管理中心方面則認為,玻璃門倒塌系由小孩推拉的外力導致,其只願意承擔10萬元費用。目前,雙方經三次協商未達成一致。
多名孩子曾搖門 家屬稱倒下的門只被搖了「兩三下」
事發時間約5月28日晚8點30分許,「當時小帆跟著3個同齡小孩在文化宮南門前的公共區域玩耍,玩著玩著幾個小孩就去推玻璃門,」小帆的爺爺史甲(化名)回憶說。
▲老人所在的位置玻璃就是當時倒踏的玻璃門,現已安裝新門
據了解,南門系文化宮的疏散通道,大門是玻璃和鋼結構。事發時,中間大門被防盜鎖住,側門也被地鎖鎖住。
「第一次幾個小孩輪流推那幾扇門的時候,我還說他們,叫他們不要推門,」史甲說,「但小孩不聽,就在那兒玩,玩了會兒就跑開了。」
「第二次的時候,另外3個小孩推晃中間的門,扒開縫往裡看,我們家小孩比較膽小,沒敢往中間湊,於是推右側的門。」史甲回憶道,「也就(推了)兩三下。一愣神的功夫,整塊玻璃門就直接倒下,砸到了小帆身上。」
史甲表示儘管當時自己距小帆就兩三米的距離,但他仍沒來得及救下孩子,「玻璃碎了一地,孩子倒在地上當場昏迷,口鼻往外冒大量血。」
史甲趕緊抱起小帆打車趕往附近的醫院,一番搶救之後小帆被送進ICU。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小帆被初步診斷為:一、創傷性特重型顱腦損傷1.腦幹挫傷2.蛛網膜下出血3.顱底骨折(前)4.眶壁骨折(右側)5.額骨骨折(右)6.枕骨骨折(左)7.皮膚挫傷(右額)二、吸入性肺炎。處置建議為住院積極維持治療。
知道孩子出事後,小帆的父母立即從外地趕回了家。小帆父親史乙(化名)說,醫生告訴他,孩子一直在使用呼吸機維持呼吸。
6月1日凌晨1時許,史乙和妻子交完班準備回家休息。「我老婆進ICU看孩子,沒一會兒就給我打電話孩子沒有心跳了。」史乙哽咽著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後來醫院搶救了快兩個小時,「但最終(小帆)還是沒能搶救過來。」
醫院出具的死亡通知單顯示,小帆死亡原因為呼吸循環衰竭。
質量問題還是搖晃所致?雙方未就賠償達成一致
小帆所在社區書記馬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文化宮工作人員稱,其使用權幾年前已轉交給寶雞市機關會議管理中心,之後社區和街道辦聯繫到機關會議管理中心,「在我們表達了家屬的意思後,對方也很積極,說開會研究一下。」
據馬某介紹,機關會議管理中心和家屬分別於6月1日、2日、5日進行了三次會面協商,家屬提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藥費、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共計80多萬元賠償,機關會議管理中心認為金額太高,最多給出10萬元的醫藥費和喪葬費,雙方未達成一致。
史乙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協商會面時,「對方的律師稱玻璃門倒塌系因外力作用導致,也就是幾個小孩在那兒搖門,而且事發已經是下班時間,他們沒有保障安全的義務,他們沒有責任,提出賠償是基於人道主義。」
史乙不認同此說法,他認為,首先幾個孩子多次推門,但推的不是倒下的這扇門;其次,即便是受到旁邊玻璃門的影響,但幾扇門都很高很厚,幾個三四歲的小孩子力氣不應該很大。「我們懷疑門本身的質量有問題,或者是因年久失修導致的。」
史乙稱,他諮詢多名律師,認為文化宮作為一個政府性的公共建築,不是下班了就沒有安全保衛職責。6月9日下午,寶雞市行政中心派出所民警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已接到家屬報警也到現場調查取證,但此案「屬於意外事故,具體責任認定需要法院來判定」。
寶雞市機關會議管理中心趙姓主任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了事發經過,5月28日晚8點半左右,當時文化宮工作人員已下班,「門都鎖住了,當時有4個小孩在門口玩,玩著玩著就去搖門,監控顯示,整個過程有半個小時左右,公安機關也已經固定證據」。
趙主任稱,對於此次發生的悲劇,寶雞市機關會議管理中心方面也深感痛心,並組織員工進行了愛心捐款,「共計5300元,通過社區已送到了家屬手中。」
趙主任還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經諮詢單位的律師了解到「第一、通過司法途徑,聽從法院怎麼判決,該承擔的責任我們絕不推諉;第二、通過協商解決,前期雙方已通過社區街道辦進行了多次溝通,但家屬要價太高,失去了協商的基礎,所以我們建議家屬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紅星新聞記者 李文滔
編輯 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