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冬季的到來,天氣乾燥,因樓道堆放雜物導致火災的慘痛事件時有發生。樓道堆放雜物,已經成了小區發生火災的兇手之一,清理樓道雜物已經刻不容緩!
先來看幾個案例:
2020年9月3日,北京大興區亦莊鎮棠頌雅苑小區一居民樓突然著火,據知情居民透露:起火的原因可能是空調外掛機外陽臺雜物堆積引起的。所幸此次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2019年6月26日,合肥市一小區一樓空地堆放的雜物起火,引燃樓上陽臺雜物,一棟樓被「串燒」,幸無人員傷亡。
2018年1月19日,資陽市一小區1樓樓道內雜物起火,火災造成8人受傷。
這些觸目驚心的案例時時刻刻都在告知我們樓道堆放雜物的危害,那為什麼我們的業主朋友不警惕這樣的教訓,依然要在樓道堆放雜物。可能是為了一時的便利;可能是因為家中無法堆放;可能是捨不得丟棄這些雜物;可能是覺得起火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概率很小,但大家可以想想由此帶來的安全隱患。拒絕樓道內堆放雜物才是我們確保安全的保障,為了我們業主的自身財產和生命安全,清理樓道雜物刻不容緩!
那親愛的業主可以做些什麼呢?
約束自己,對自己房間外圍進行自查,清理自己堆放在樓道內的各種雜物,保持乾淨整潔的狀態。
當物業來告知並督促您清理時,積極主動配合,物業是為了您的安全著想,不是說故意針對您。
發現有樓道堆放雜物的情況及時上報,看到有人正在堆放雜物,上前進行勸阻。
發現有消防隱患,要及時上報。
那麼關於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禁止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物業關於小區公共區域樓道雜物清理的溫馨提示
尊敬的業主(住戶)朋友:
大家好!
2021年元旦即將到了。為了讓業主朋友們擁有一個更溫馨、舒適的居住生活環境,**物業服務中心計劃從2020年12月20日起對小區公共區域及消防安全通道進行全面清理,保障公共區域走道及安全通道的乾淨整潔暢通。
樓梯間作為公共人行及消防主要通道,屬公用部位,如您將鞋櫃、單車、電動車、晾衣架、兒童玩具等私家物品放在樓梯間,既妨礙了消防安全,也侵佔了他人的利益。
為了還公共樓梯間一個整潔、暢通無阻的公共環境,請您在2020年12月19日前將放在公共區域的私人物品進行清理,並將停放在樓梯間的電動車、自行車停放至非機動車停車棚並進行上鎖管理。如未及時清理物業服務中心將做無主物品處理,業主並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從2020年12月20日起**物業服務中心將對於樓道內無人認領的雜物進行統一清理。
感謝您對小區公共環境維護的支持!如您有其他的需求和建議,請您隨時與我們聯繫,**物業服務中心前臺:010-6***8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2021年元旦即將到了,物業服務中心提前祝您及您的家人:身體健康、闔家歡樂!
**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物業服務中心
二O二O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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