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曝出雲南一男子,一氣之下放火把自己家的房子點著了,目前該男子家長已經一片狼藉,幸虧撲救及時,房子算是保住了。據悉該男子之前一切正常,沒有精神類疾病。
其實事情也很簡單,原來是該男子讓母親給自己買一輛摩託車,母親拒絕了,男子氣不過,就想鬧出點事來,給母親一個下馬威,就放火燒了房子。火被撲滅後,男子嘴裡還振振有詞,「喊你買摩託給我騎騎,你不買,我把它權少了」,母親彼時的眼神中透露出的是絕望和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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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大家就明白了,該男子無疑就是大家常說的「巨嬰」。這不禁讓我想起2019年發生在上海的一件事,丁婆婆的大兒子是一名海歸博士生,時年48歲了,他2012年回國後就一直沒有參加工作,48歲了還整天遊手好閒,也不出去工作,要知道其母親丁婆婆當時已經82歲了,高齡還患有尿毒症,每周都要做三次透析,不僅得不到子女的照顧,反而還需要其丁婆婆來照顧他的飲食起居。
所以丁婆婆就將大兒子告上了法庭,希望他能出去找一份工作並贍養自己,最終丁婆婆勝訴了。要說該男子沒有一技之長我們或許可以給點時間讓他學習,但是他是海歸還是博士,找一份工作應該是沒有任何問題的,雖然勝訴了但是兒子依然沒有出去工作的念頭,反而把生活中種種不如意都怪在母親頭上。
丁婆婆面對這樣的局面也十分無奈,她也後悔的說過:「我教育不對,樣樣包辦,他從小樣樣現成的,依賴慣了,是我毀了他的前途」。丁婆婆意識到了自己曾經的教育是錯誤的,可兒子已經48歲了,已經幾乎沒有可能會糾正的過來了。
雖然丁婆婆非常可憐,但是到現在才意識到錯誤恐怕太晚了,她無疑是一位失敗的母親。「巨嬰」不是一日煉成的,孩子小時候家長給他什麼家庭教育,將來孩子就會變成什麼樣的人。丁婆婆可以說含辛茹苦的把兒子培養成了一個身體正常的「廢物」。
同樣,雲南這位母親相信和丁婆婆是一樣的,否則兒子絕不會變成今天這樣,慣子如殺子真的是至理名言,家長對孩子的愛如果泛濫到溺愛的程度,那愛就給得太多了,我們家長應該學會用正確的方式去愛孩子,教孩子獨立、自強、自愛等同樣是愛孩子,並且是對孩子的大愛。
所以家長們請收斂一下你所謂的「愛」吧,溺愛、包辦把孩子扛在肩上不會給你帶來一個好孩子,應該放手讓孩子自己去做事,孩子的未來應該由他自己創造,我們只能在他們前面做好引導就好,哪怕孩子會吃些苦頭,但這些會讓孩子更堅強。
筆者並不奢望自己的孩子將來能飛黃騰達,作為普通人我只希望孩子長大了能堅強地面對生活的挑戰,而不是躲在「襁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