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樂說:
終於!!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區!
當然這只是一個開始,我堅信未來會更好。
親愛的,只要不傷害他人,嚮往的生活需要去爭取!
但我並不鼓勵大家,以下純屬個人觀點
5月24日,臺灣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宣布禁止同性結婚是違反憲法。此舉使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
終於又有這麼一塊兒土地的政權用法律形式告訴你:
你願意跟同性者異性搭夥兒過日子,本質上跟你愛喝可樂還是牛奶一樣,是你自己的事兒,是你的權利,打娘胎裡出來就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
臺灣地區「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在當天下午的記者會上說,「大法官」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由此,臺灣成為亞洲首個法律保障同性戀婚姻的地區。
呂太郎表示,「大法官」認為如果容許同性別兩人建立「法律」上的婚姻關係,遵守婚姻關係雙方權利義務規定,並不影響現行婚姻制度所建構的基本倫理秩序。
不過,這也正反應出平權的重要性不是嗎?
事實上,許多人認為同性戀是不道德的,是精神病。同時又拒絕深入了解,所為「理解之同情」,這樣的「鴕鳥式」態度切不可取。
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是「正常的」,大家緊緊抱團,給不同於自己的人們打上異類的標籤,才能獲取微弱的安全感。
其實,大家只是不同罷了,除了人類,自然界中也存在著大量的有同性戀行為的物種,例如黑天鵝,長頸鹿,寬吻海豚,海象,黑猩猩等等,有些物種的同性戀比例甚至超過40%。
WHO已指出,同性戀不是疾病
在中國,同性戀佔比達%9.
我如何看待同性戀?我認為同性戀是正常的。同性戀是同性戀者的正常,正像異性戀是異性戀者的正常一樣。你異性戀,那是你的正常。他同性戀,那是他的正常。在上帝的眼裡,人人都正常,沒有異常者。
1、
談同性婚姻,首先要了解,婚姻的意義是什麼?
有人說,是繁衍後代。
這是很流行的錯誤認知。
貓結婚嗎?狗結婚嗎?貓狗並沒有從地球上絕種。甚至流浪貓比人繁衍得快多了。
繁衍後代並不需要婚姻。不結婚也可以生子。
那,婚姻的意義是什麼?
有人說,給愛情一個庇護所。
這個說法,有點意思了。雖然看起來似乎不太像,但實際上,至少比「繁衍後代」靠譜一點。有人談戀愛談了七八年,再不結婚,姑娘就著急了,為什麼呢?因為一天不結婚,就一天沒有保障,心裡不踏實,怕男方把她甩了,自己就被耽誤了。
但對另一些人來講,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沒結婚,還有點愛情,結了婚,愛情很快耗光了。婚姻甚至會導致愛情的破產——本來戀愛談得好好的,一提到結婚,提到買車買房、彩禮,可能兩家就鬧掰了。
那,婚姻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
我的理解是:讓社會更加有序。
之所以人類社會不是動物世界,很重要的原因,是人類有婚姻。——結了婚,你就不能到處亂搞。
婚前亂搞,人家只能批評批評你的道德。但婚後亂搞,就不僅是道德問題,還要負法律責任。
人類社會,有「出軌」這個詞。貓狗沒有「出軌」的說法。遛狗時,一隻公狗朝一隻不認識的母狗撲上去,沒有狗仔會抓拍,沒有別的狗告它性騷擾。
因為婚姻約束了人類的性行為,家庭關係才得以建立。
如果沒有婚姻,人類隨意交配、隨意繁殖,家庭建立不起來,社會也會亂成一團糟。兒童的撫育、老人的贍養,都成問題。
這才是婚姻的意義——它約束了性關係,同時也保護了性關係。讓繁衍後代的活動變得有序。
2、
和同性戀相關的社會問題很多。
有人說:愛滋病、吸毒、亂交這些現象在同性戀群體中非常普遍,還要讓同性婚姻合法化,怎麼得了?
這麼說的人,是邏輯和常識水平不行。
如果取消異性婚姻,會發現這些問題馬上就在異性戀群體中出現。
正因為婚姻約束了性關係,才讓締結了家庭的人,性夥伴穩定下來。即便他想出軌,想偷吃,也得偷偷摸摸的,否則就會受到輿論的懲罰。但是,異性戀群體,沒有這種約束。
我們會說談戀愛的情侶「劈腿」,但不大說他們「出軌」——雖然實質上都是背叛,但前者性質比後者輕——「婚都沒結呢,我出什麼軌?軌還沒建立起來呢。」
同樣,同性戀者,哪怕有親密關係,如果沒有合法的婚姻,他們的「軌」也沒有建立起來。
很多同性情侶,關係不敢公開。——其實,公開是對穩定關係的保護和約束。在異性情侶中,如果有人總是在別人面前迴避他的戀愛關係,拒絕帶女朋友見自己的朋友,從不在別的場合表示自己的戀愛狀態,十之八九,他沒打算和她進入婚姻。
如果一個人三天兩頭換女朋友,別人會覺得這人人品有問題。如果一個人離婚很多次,別人也會覺得這人有問題。一旦親密關係公開,會有輿論的壓力迫使你不輕易破壞它。
而同性情侶,哪怕建立了親密關係,由於不敢公開,他們之間的關係破碎更容易。同性親密關係的不穩定、易變,是很多社會問題產生的原因。要緩解這種問題,恰恰不能靠禁止同性戀——同性戀沒法禁止,就像不能禁止人有愛欲。而同性婚姻合法化,很多時候,有助於同性親密關係的穩定。
3、
有人不愛結婚,但是愛談戀愛。
談戀愛他很自由,結了婚就不自由了。要了小孩就更不自由了,將來離婚也麻煩。談戀愛的時候,想分手就分手,想換對象就換對象。
很多人,尤其是哪些不能專心專意地在一個人身上用情的人,通常是不喜歡婚姻的。
正因為有婚姻,規範了他,約束了他,很多心思,他只敢腦子裡邊動動,不方便做。因此,還能有穩定的家庭關係。
人的欲望裡,既有「愛」的一面,又有「花心」的一面,愛一個人,叫愛;愛很多人,叫花心。
愛和花心,常常是交織在一起的。愛多的人,每每花心;愛少的人,每每薄情。所以,要在愛和花心之間做一個平衡,要呵護一個人的愛,同時,要抑制他的花心。如果一個人既有愛,又不花心,就是模範了。
婚姻、倫理,正是這樣的東西——呵護愛,抑制花心。
但是,在同性戀群體中,同性婚姻沒有合法化、同性倫理沒有建立起來,所以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同性婚姻合法化,對於那些天生就是同性戀,對異性永遠不可能產生像對同性那麼重的愛欲的人來說,是一種照顧,保障了他們的權益,同時,也是對同性倫理進行規範的開始,有助於許多社會問題的減少,是有積極意義的。但同時,對於少數特殊的人來說,可能會起到不良的鼓勵作用,誘導他們發展對同性的性慾。
因此,就目前的情況看,在全世界都允許同性婚姻合法,也許過早。很多地區,對同性戀還存在很大誤解、歧視,這種誤解、歧視,並不能靠一部法律馬上消除,反而會因為法律出臺過早,而民眾的觀念轉變尚未到位,造成衝突,產生更大的失序。不過,對於那些比較能夠接受、理解同性戀的地區,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應該積極意義大過消極作用。
臺灣去年的調查顯示,46.3%的民眾贊成同性婚姻,45.4%的民眾反對。未來,應該有更多地方允許同性婚姻合法化,對同性戀的誤解和歧視,會越來越少。
那麼對於同性戀你怎麼看?同性戀有什麼問題?同性戀本身沒有任何問題,有問題的是那顆看待它的心。那顆被故事欺騙,被好惡分別汙染了的心,那糊塗的心。
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以平等的,溫柔的,正常的,而非鄙夷的,厭惡的,狂熱的眼光去看待他們,同性戀者最終也會取得他們應有的愛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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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小樂 (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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