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爺導語:
如今社會發展的速度很快,所以很多感情也變得快了起來,因為一見鍾情而相愛,又因為點滴小事而分開,真正的感情是經得起考驗的,那些見色起意,最初也不過淪為一句睡過而已。
如果是分手,說不定兩個人還能保持聯絡。可離婚,就等於徹底退出對方的生命,哪怕兩個人還有一點夫妻情意,都不會走到這般田地,有句話說得很在理「真心愛過的人,分開後是沒有辦法雲淡風起的以朋友相對的。」
我發現有些夫妻,明明已經領了離婚證,卻還是個上一任有瓜葛,甚至是發生關係,這是圖什麼呢?
離婚女人的獨白:「分開後,我為什麼和前夫睡在一起!」
01.「想孩子,不想讓他叫別的女人媽媽」
「跟前夫分開半年了,為了讓孩子跟我,我跟他法院沒少跑,可孩子還是跟了男方,因為他賺的比我多,能給孩子更充足的物質保障。他一個月只讓我看孩子一次,想多看就要付出點什麼,前幾個月兒子背著他偷偷給我打電話,哭著跟我說,爸爸讓他叫另一個女人媽媽,我當時就如五雷轟頂一般,我過去找他,質問他,說他不義,半年就找二婚,他似笑非笑的說,拖延段時間也可以,但是你光動嘴就讓我聽你的,憑什麼?然後就發生了。」
02.「想復婚,期望這樣的付出能挽回他」
「離婚一年多了,的確是過了段逍遙快活日子,但是玩夠了就想孩子,期間也不是沒有接觸過其他異性,可到了我這個年齡,條件稍微好一點的,大多都是腆著大肚子的油膩男,僅僅是見一面就不想再有來往了,再加上一個人久了,就格外的習慣懷念從前,前夫的好我也是現在才領悟到,所以就主動聯繫了他幾次,他偶爾約我出來吃飯,我也很欣喜,他願意見我就還有可能,晚上玩的晚了,就被他帶回了家。」
03.「人都是有欲望的,知根知底有保障」
「與其在外面跟一個不認識的人約炮解決需要,我還不如跟前夫睡呢,至少知道他乾淨沒病,彼此也都是知底細的人,現在愛滋病這麼猖狂,那些有病的人就格外的喜歡亂約,他要下地獄,也要拉一票人陪著他,這種人都懷的很,看起來還蠻是個人,內心臟的要死,萬一你約到了這種爛人,一輩子就毀了,性病性病是治不好的。女人還是多愛自己一些,沒必要為了一時的歡愉去承擔這些風險,命才是最重要的。」
了爺結語:
所以就想勸那些結了婚的夫妻,如果不是覺得徹底過不下去了,就不要輕易的說出離婚二字,有些蠢女人為了在婚姻中掌握主動權,讓男人對她言聽計從,總是用離婚作要挾,再愛你的男人,也會因為你的這種行為,慢慢的收回對你的愛情,你們的感情是一個只減不增的狀態,當這個數值越來越趨近於零,那離婚就是你夢想成真的事。
—END—
本文由愛與了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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