摺疊木桌嚴嚴實實地擋住了車輛前部 警方供圖
掌上春城訊一些駕駛員做出交通違法行為後,為逃避抓拍,經常想出一些遮擋號牌的辦法。有的用報紙擋、用毛巾擋,也有人直接在車牌上做手腳。前段時間,麗江有位大哥更是「大力出奇招」——用木桌遮擋號牌。但交警還是查到了他,最終他被記12分,罰款200元。
5月1日下午5點42分,在麗江永勝縣永北鎮東街至文明北路路段,一輛掛麗江車牌的小型普通客車在路邊違法停車後,駕駛人易某為躲避違停抓拍,從路邊搬來一張摺疊式簡易木桌,擋住車輛前車牌。他本以為這就能躲避抓拍,但他沒想到,自己停車、下車、拿木桌、擋號牌等一連串動作全部被城區智能交通管控系統記錄了下來。近日,易某到永勝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接受處理,看了電子監控證據以後,易某大呼後悔。因實施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他被交警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需重新考科目一,駕駛證才能恢復正常使用。
都市時報全媒體記者:張洪濤 通訊員:劉莉
實習編輯:沙蘭梅 一審:秦聰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