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是疫情防控期間人們的生活必需品。有些不法分子,竟然在這方面動起了歪腦筋。這不,3月18日上午,宜興法院就宣判了一起以銷售口罩為名實施的詐騙案。
【案件回放】
不務正業的一位90後小夥王某,曾先後三次被浙江浦江法院判刑。2020年1月28日,王某通過微信朋友圈以及微信群發布自稱有口罩貨源的不實廣告。1月30日,李某聯繫上了發該廣告的王某,表示願意購買一次性口罩。王某在無任何口罩貨源的情況下,收取李某人民幣2800願元,而且,收款後也並未聯繫與訂購口罩。因為王某謊稱能發貨,再次博得李某信任,於是,李某再次向王某支付人民幣20000元。在收取李某貨款及定金22800元人民幣後,王某立刻將李某拉黑,並把騙取的錢款用於歸還個人欠款與個人消費。1月31日,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本人願意認罪並退還全部贓款。
【審判結果】
根據疫情期間涉疫情犯罪從重處罰的要求,判處因犯罪詐騙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小編評論】
本案中的被告人王某,犯罪行為劣跡斑斑。曾經被三次判刑,還屢教不改。好好做人,多好啊!自己一條道走到黑,真是拉都拉不住。這下好了,又得在監獄裡待上一年三個月,在監獄裡的日子好好想一想,出獄後該如何做人,這才是正道。其實,王某你只要將心比心,你就不會作出那樣的缺德事。一個人,以當時去了做人的良心,真的就枉為做人了。
對於像該案件中的李某這樣的人,小編在此鄭重提醒你們,以後在生活中一定要多動動腦子。遇到事情,尤其是涉及金錢的時候,先把事情好好想想再做出決定。你看,本案中的李某,交了2800元定金後,口罩都沒看到,就又給王某打了20000元。小編對他的行為真的感到無語。稍有常識的人都會思考:不確鑿的事情,怎能輕易上當?又不是知根知底,怎麼可以先打錢給對方?
最後,小編要特別提醒大家,千萬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的推銷。如果需要類似口罩等物品。一定要通過正規途徑購買或訂購,否則,吃虧上當的就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