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高三年級學生張某將同學刺死,作為一名父親,我想對年輕一代說:孩子,生命脆弱,法不可違!現在不是舊社會,那時候沒有身份證,可以隱姓埋名。而現在,已經步入信息化社會,我們的指紋、DNA、身份信息等已納入信息化管理。所以呀,我們不要心存僥倖,不要以為父母、學校、親朋可以袒護自己,前幾天浙江某高校的努某因為強姦案被取消學籍,高校的聲譽為此也受到影響。
我們在為人處事方面,真的不能麻痺大意,要不然,輕一點的鬧出笑話;重一點的則關乎生死。這幾天平安經非常火,就是某公安廳的副廳長賀電博士,寫了一部平安經,而且還開了座談會,平安經的套路是:出生平安、滿月平安、一歲平安、兩歲平安…….從《平安經》可以出版社出版,標價269元的平安經賣斷貨,我們可以看出公眾的國文水平糟糕得難以形容!在警方的公告中,也透視出國文水平的退化。
文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公正,因為用詞不當,公眾就會存在很多質疑:江西一高三年級學生張某將同學刺死,孩子,生命脆弱,法不可違!出生於1986年的音樂人石其峰友人稱其與人衝突後不治身亡,涉案人員被警方刑拘。
新京報報導:石奇峰7月24日23時許,石其峰一行4人在通州區某飯館內吃飯,其中三人飲酒。飯後四人和門外三名醉酒人員發生衝突,「雙方發生口角後,互相推搡,最終導致矛盾升級。」石其峰在醫院內死亡,診斷結果為顱內出血致死。
生命脆弱,不湊巧,那麼一拳也會導致他人死亡。只不過,顱內出血不大可能是推搡導致的,很有可能是摔倒頭部碰撞到硬物、也有可能是地面。「這裡要注意的是,對方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如果是有意將對方往除地面以外的硬物上撞,那麼就涉嫌故意殺人。」所以說,警方的通告需要明了,而不是讓公眾去猜想。
事實上,警方在很多刑事案件中出具的公告存在不少問題,加上賀電事件,我們的人民警察在文化素養上真的很有必要提升。我們就來看看江西的高三年級學生張某將同學刺死案件。事情發生在永修縣一中,不過在通報中存在兩個問題:
第一,永修縣公安局通告稱:2020年8月4日上午接到報警,永修縣第一中學有學生被刺傷。接警後,永修縣公安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開展偵查取證工作。經查,被害人肖某某(男,永修縣三溪橋鎮人)與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男,永修縣塗埠鎮人)系永修一中高三年級同班同學。
用高三同班同學會有兩種情況猜想:第一:2020年高考剛結束,高三已畢業,如果是高三同學應該是高三畢業生;第二,很有可能兩位學生參加高三年級的補課。第二種可能性很大,但是在描述上不應該是高三年級學生,應該是永修一中高二年級學生,因為他們現在雖然是上高三的課程,但是還沒有辦理高三入學手續。
第二個問題是刺死、捅死、割喉等很多辦案人員解釋不清楚,這個會給案件偵破帶來麻煩。永修縣公安局通告稱:兩人發生爭執,張某某持摺疊刀將肖某某脖子刺傷,肖某某經搶救無效身亡。這個刺傷產生的傷口和割傷產生的傷口絕對不一樣,針對不同的身體部位,其定性會有不同,比如不能說捅頭顱,而應該是刺頭顱;不能說,刺腹部,而應該是捅腹部。刺和捅的意思相近,動作一樣;不同的是詞語場景不同。
永修警方用的是刺傷,說明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的違法動作是直向的。很有可能是刺到了動脈,導致失血過多死亡。這就是筆者分析的。如果是咽喉部,就能用刺傷。而是一劍封喉或者割喉。所以說,警方的公告會影響到案件的定性,畢竟辦案人員對於用詞非常嚴謹。
這裡為江南都市報點個讚:因為他們公眾號發布的警情通報不是圖片格式,而是可以編輯的文字格式。比如:警徽是固定的,下面的文字內容是可編輯的。這樣有一個好處,就是警方內容描述出現嚴重不符或者有異議的時候,可修改,不需要刪文。這樣提高了用戶體驗,同時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雖然我們追求文字嚴謹,但是文字也有邊界,有不可逾越的地方。江南都市報在案情發布上用以下圖片:這樣正文可二次編輯。
一個不幸的案件,給兩個家庭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在以上事件中,我們要反省,第一,賀電平安經能發表,而且能賣斷貨,說明我們的公權力濫用,在挑戰我們的智商。第二;石其峰,一倒下就起不來了,所以呀,我們要文明,有分歧,少動手。你身體在健康,你摔倒在鋒利的器物上,會要了你的命;第三,在子女教育方面,我們要以安全為第一任務,安全是大範疇,不僅是出行安全,更重要的是能夠與人和平相處。
石其峰僅僅是與人發生口角,推搡導致顱內出血。而現在的小孩出現糾紛,竟然用刀,我們的教育應該給孩子們多一些善良,多一些對法律的敬畏。孩子們,生命只有一次,是最珍貴的,有生命你才有尊嚴,沒有了生命,那麼你的恥辱也終究是恥辱,因為沒有了生命,你之前的遠大理想都會灰飛煙滅。「我們的學校,在應試教育上走火入魔,幾乎高三年級都會補課,課業壓力很大。」
孩子們,請不要為了學習而學習,我們要學會與人和平相處,文明出行,心存善良。不要得理不饒人,其實誰也不想為難你!——遇到困境的時候,你應該多看自己有沒有做好,改變他人,首先是正己,你要這樣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