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 林龍
單位:公廳交警總隊高等級公路支隊
職務:法制科副科長
高支隊好交警林龍先進事跡
林龍,男,漢族,37歲,中共黨員,從警15年,目前是公安廳交警總隊高等級公路支隊法制科副科長。
在高支隊只要提到林龍,他的同事都會由衷的說:「他是個堅強的人,了不起。」、「他是個真正的漢子,太強大了。」
13年前,還是一名普通一線執勤民警的林龍,在出警時遭遇了一場意外,一輛失控的大客車撞向處理完事故正在上車的林龍,當時,他的右腿被車門夾住,警車與護欄碰撞,四米多的護欄將他的小腿徹底磨碎,車門被打開後,他已經失去了一條腿,這個堅硬的警察強忍著內心的恐懼,咬著牙抽出皮帶,運用警校學習的應急技能給自己綑紮止血。
截肢、恢復後的林龍安裝上了義肢,能再次正常走路的他,不但重新返回了他熱愛的交警崗位,由於身體狀況已不能再出外勤了,領導調他在支隊法制科工作,他又開始了業務領域的重新學習,愛好學習的林龍拿出所有的精力去熟悉和學習法制業務,從書本上學,跟老同事老領導請教,很快,他對法制業務的掌握越來越多,對這個領域的興趣也越來越濃厚。
幾年前,他開始了攻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書籍,目標確定後就是行動,下班後他的大部分時間就埋頭在書裡,一天只睡4個小時是家常便飯。終於,經過3年努力,他考取了號稱全國最難考的一個證: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照。
理論知識的完善讓林龍如虎添翼,他根據實際情況向領導建議,獲得支持後先後制訂了《高等級公路支隊執法質量考評細則》、等規章制度共計10餘個,為民警規範執法辦案提供了指引。特別是「違法當事人不到案行政處罰指導流程」,林龍為此流程增設了關鍵性材料《送達地址確認書》,有效解決了因當事人不到案接受處理以逃避法律處罰的情況,在全國交警系統屬首創。
通過使用違法當事人不到案行政處罰指導流程,2017年起高支隊結案率由原來的60%提高到98%,這個成果讓前來開展業務交流的廣州市高速交警的同行讚嘆不已。2019年在公安部交管局全國法制業務培訓班上,公安部交管局收集了此先進做法,並納入2020年5月新版的《道路交通違法處理程序規定》,將此做法在全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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