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門市蓬江法院審結一宗招搖撞騙罪,被告人黃某不僅冒充警察利用相親網站以結婚名義騙取喪偶婦女感情,還騙走被害人財物 33100 元,最終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註冊入會百合相親網 利用公安制服和軍裝 " 釣魚 "
49 歲的黃某是雲浮羅定人,曾經在江門新會某陶瓷廠當保安,現在是新會某電子廠流水線工人。黃某已婚已育,有兩兒兩女,最大的女兒 26 歲已結婚成家了,最小的兒子 12 歲還在讀小學。
黃某瞞著家裡人,在 2019 年 11 月,通過繳納 399 元註冊入會百合網,在該網上認識易某,隨後火速發展成為情侶關係,期間還有了肌膚之親。
被害人易某是一名 50 歲左右的中年喪偶女子,因沒有依靠而經常感到傷心孤獨,她急於通過網絡途徑認識以結婚為目的的男性共度餘下人生。她曾經因愛被前男友騙進傳銷組織,黃某就抓準易某的心理,利用在淘寶網上購買的公安制服和軍裝,裝作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騙取易某的信任。
黃某佯裝剛從部隊轉業到新會當警察,再瞞著現任妻子與易某交往並確立情侶關係。後來,黃某害怕易某到派出所核查其身份就聲稱自己在新會一個派出所工作。
編纂各種謊言騙取信任 詐騙人民幣 33100 元
2019 年 12 月 22 日,騙取易某 200 元。12 月 23 日,以車輛沒油,易某想見自己為由讓易某發 500 元加油費;12 月 24 日,謊稱與公安領導吃飯應酬,騙取易某 19000 元,分別是 5000 元,3000 元,3000 元,8000 元,均以微信轉帳的方式。其中,8000 元是黃某跟易某謊稱自己要調到山東省學習三個月,兩人不能見面,於是騙易某轉給他 8000 元當做是給教導員的吃飯錢就不用掉其去山東,當時易某同意並轉帳給黃某。
12 月 26 日,黃某在微信中謊稱與領導應酬,不夠錢埋單,易某信任黃某就分兩次 3900 元和 7000 元轉帳給他。其中 7000 元是黃某謊稱給新會的主任食飯錢為由,讓易某將錢轉帳到其個人微信中。第五次是 2500 元,黃某謊稱貸款公司追債,讓易某轉錢給其償還車貸。
法院判其犯招搖撞騙罪,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蓬江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某無視國家法律,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遂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來源:新快報·ZAKER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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