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法院是通過審判活動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的國家機關,又叫做司法機關,也叫做審判機關。同時,大家一提到審判,馬上就會想到法庭上旁聽席坐滿了人的場景,其實這種場景幾乎只有在電視劇中才能見得到。有些時候,法院開庭時的場景是非常枯燥的,有些案件是不公開庭審理的。下面我就來告訴大家什麼樣的案子,法院是不開庭審理的。
下面我們來說一說一審法院不開庭審理的案件都有哪些,看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的若干規定》中規定:人民法院對於第一審案件,除下列案件外,應當依法一律公開審理:(一)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二)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三)十四歲以上不滿十六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經人民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的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四)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的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五)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的離婚案件;(六)法律另有規定的其他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對於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噹噹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由以上條款我們可以看到,一審法院採取不公開審理案件的原因,其實是從保護國家機密,當事人隱私,商業機密,未成年人等角度出發的。
那麼,下面我們再來說一說二審法院不開庭審理的案件都有哪些,看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的若干規定》規定:下列第二審案件應當公開審理:(一)當事人對不服公開審理的第一審案件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但因違反法定程序發回重審的和事實清楚依法逕行判決、裁定的除外。(二)人民檢察院對公開審理的案件的判決、裁定提起抗訴的,但需發回重審的除外。
由以上條款可以看出,除了應該開庭的案件,二審法院都有權作出不開庭審理的決定。那麼這個不開庭審理的決定的依據是什麼呢?
以民事訴訟為例《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文章寫到這也就結束了,歡迎大家提出不同意見,不歡迎過激言論。
小結:多學習法律,好處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