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市民小海買來兩雙高檔運動鞋,竟出現脫膠等質量問題。經鑑定,實為仿冒的「山寨版」。
小海報警討要說法,由此牽出一樁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不法分子通過微信等網絡渠道,公然銷售假冒名牌運動鞋,案發時獲利已達220萬元。近日,高郵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
網購名牌鞋,卻發現質量問題
「最近我們單位不少同事都穿這種鞋,聽說鞋底特別舒服……」去年上半年,市民小海的女友蓉蓉向他提起一款高檔運動鞋。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看女友流露出一絲羨慕的神情,小海便向朋友打聽購買渠道。「通過手機APP正規渠道購買」「現在不少微商也在銷售這種運動鞋」「網購就能買到,這鞋款式挺多的」……朋友們七嘴八舌推薦後,小海也通過各大網絡購物平臺對比了一番。
小海了解到,這雙鞋的售價在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一次瀏覽微信朋友圈時,他發現,高郵當地一鞋店老闆打出的廣告,正是女友相中的那款運動鞋。
小海詢問後得知,這雙鞋售價一千元出頭,在自己能接受的範圍內。
「這鞋是正品嗎,不會是仿冒的吧?」小海通過微信諮詢了鞋店老闆。得到肯定回答後,他很快向對方轉帳,購買了男女式各一雙運動鞋。
數日後,小海收到了鞋店老闆發來的兩雙運動鞋。讓他有些鬱悶的是,鞋子實際質量和朋友圈展示的效果圖相距甚遠。穿著幾日後,其中一隻鞋還出現了脫膠的問題。對比官網照片,小海察覺,這款鞋的做工很粗糙,一些地方還有線頭裸露在外,且鞋底硬邦邦的,完全沒有廣告中宣稱的彈性十足。「可能買到了假冒名牌鞋,我都沒好意思送給女朋友。」小海向朋友抱怨說。
溝通不成報警,牽出一樁大案
小海將運動鞋拿到實體店,經鑑定發現,兩雙鞋均為仿製品。隨後,小海和鞋店老闆取得了聯繫。
「肯定是正品,你放心吧,我賣出去幾百雙了,都沒有人反映有質量問題。」老闆小兵說。
小海提出退貨等解決方案,可小兵以顧客已經穿過這雙鞋為由,拒絕全額退款。幾次溝通無結果,小海試圖再次聯繫對方,發現微信已經被對方拉黑。
接警後,民警立即展開摸排調查。經縝密布控,成功搗毀高郵當地一處銷售窩點,當場抓獲嫌疑人小兵。民警還從倉庫內繳獲不少假冒阿迪達斯品牌運動鞋。
面對警方的詢問,小兵吐露了上線信息:「我們經微信聯繫,上線在福建莆田,他們有三個人。」
警方從關鍵線索入手,遠赴福建省進行抓捕。在當地一住宅區,警方實施收網行動,對一出租屋進行突擊檢查,當場抓獲三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查扣標有adidas商標的鞋子近300雙。在鐵證面前,犯罪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銷售「假阿迪」,入獄還要罰數百萬
近日,經高郵檢察院提起公訴,高郵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法院經審理查明,「阿迪達斯」系列商標是阿迪達斯有限公司在我國登記註冊的商標,且有相應註冊號。本案各被告人從未被授權生產、存儲及銷售標有上述註冊商標的產品。
法院查明,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4月,被告人小輝、小祥、小敏在莆田市某小區租用的房屋內,通過微信銷售等方式,將從他人處進購的標有阿迪達斯商標的鞋子銷售給小兵(已判決)等人,後由小兵等人分別銷售至高郵市等地。在此期間,小輝、小祥、小敏通過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鞋子,獲取違法所得合計220萬元。經比對,從買家處調取以及被扣押的鞋子上標有的商標與註冊商標權利人的註冊商標構成相同。經註冊商標權人確認,均系假冒「阿迪達斯」系列註冊商標。
法院認為,被告人小輝、小祥、小敏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最終法院判決,小輝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並處罰金400萬元;小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並處罰金400萬元;小敏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20萬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網購商品時要留意店家是否具備相關資質,以及銷售流程和票據是否正規。
隨著年底「網購潮」的來襲,市民在購買商品中應提高鑑別能力,時刻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因貪小便宜而得不償失。
其次,儘量通過正規渠道購買,一旦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要積極向公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線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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