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是由心不由己的嗎?可心,終是自己的,可以自己把控,畢竟我心我主,可若無意,那就應早早的,就說個明白的。
安東野總認為,緇衣捕快俸祿九百文錢,足夠養活他喜歡的姑娘小麗了,她可不可以,讓他照顧她呢!
可她早早的就是玉家婦,他以為是玉家玉玲瓏,不放她離開,是因為要錢,只要她說,不管多少錢,他去借,都會把她贖回來的,可用錢把她贖回的話,傷到她了,她是玉家的童養媳沒錯,可就算她丈夫常年出門在外,她也沒想過要離開,不需要別人來贖。
可安東野的認知裡,她的日子過得很苦,她的丈夫玉天野失蹤多年,一個消息都沒有,他一直單著,就是為了有一天,親口告訴她,他喜歡她。
可她斬釘截鐵的拒絕了,因為雖然,她丈夫辛苦在外經商,可他每次出門都告訴她,只要想著她,再辛苦都不算什麼,她也一樣,安東野覺得她辛苦,可她也同樣覺得她很幸福。
也其實他只是覺得,女人的青春可貴,經不起蹉跎浪費,她等他丈夫,那得等到什麼時候,他是失蹤,了無音訊的那種。
可她也說了,就算他天野回不來,那她就為他一生守寡,安東野是個好人,可對她來說,他只是她的一個好朋友。
還好,最後只能剩下祝福,祝福她可以早日盼到他回來,只是那話也還是含了些傷心,他們倆也不知何時就都淚流滿面了,也是,若都不能喜歡,那早早的,也就應把話說過明白的吧!
雖說還是會有些傷心,可有人在等,有心,有人未歸,可期,那些喜歡就該再三地考究,因為,萬一有一天,未歸的人已歸了呢!
#我在六扇門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