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結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但選得不好,就未必能做到像戀愛時全身而退。
但凡和「婚姻」二字扯上關係,無論是幸福、喜悅,還是風險、意外,無不意味伴侶雙方需要承受更多。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婚後無法修補的裂痕,其實早已從婚前的蛛絲馬跡顯現,只是當下的你並未發現。
今天就分享3個關於從【「試婚」看「適不適婚」】的故事,看看婚前別人踩過的雷區,以作警示。
我和男朋友從大學到畢業談了4年,見父母之後,我就和他分手了。首先說明一點,為了不讓其他人誤解,我們之間沒有出軌、沒有劈腿。
和他一起4年,我知道他爸之前因為事故,下半身癱瘓了。所以見他家人之前,我做了很多準備,想著可以給個好印象給他們家裡人。
坐了7、8個小時的高鐵,又轉了幾趟大巴,兜兜轉轉10個小時,終於到了他家。
當時去到他家,發現確實比我想像的要簡陋得多,他喚了他爸一聲,他爸慢慢地轉過頭看了一眼,「哦,回來了。」
我雖然忐忑,但也還是殷勤地上前打了招呼。我其實有想到,反正以後不是在這邊發展的,不在這住,就幾天而已,忍忍就過去了。但是後來我發現,我1天都待不了。
10個小時的路途,還想去到他家好好休息,他媽一回來就問我會不會做飯,我說會的,然後讓我去洗菜做飯,全程沒有跟我多說什麼。
吃完飯,天都已經黑了,我男朋友說他去洗碗,讓我和他爸媽聊天。他媽去接了一盆水,讓我去給他爸洗腳。
我雖然不是什麼有錢人家的大小姐,但是也接受不了給第一次見面的人洗腳,哪怕對方是長輩。
我藉口說要接電話然後走開了,心裡泛起一股噁心。
第二天,我就說公司有事情要急著回去,又顛簸了10個小時回去,歇了兩天才緩過來。
男朋友一周後也回來了,跟我說他爸媽有意在我們這邊買房子,說手上有幾萬,問我家能不能出首付,他們出裝修的錢,買個三房一廳。他爸媽一間,我們一間,以後孩子一間。
他說,他和他爸媽的真實想法是讓我以後做全職太太,在家帶孩子還有照顧他爸,說這裡是大城市,還能找好醫生。他們就是鐵了心要在這裡養老了。
原來那天要我給他爸洗腳,是想讓我學著,這樣以後也好照顧。
所以他們家就是要找個免費保姆唄,還是倒貼房子那種,我有這麼下賤嗎?!
我跟他說了分手,他還說我嫌棄他們家。我呵呵了。如果進入婚姻是要伺候別人,我寧願不結。
和談了三年的男朋友準備結婚,挑了下個月一個好日子準備領證。
在一起的三年裡,我們沒有發生過關係。
雖然說,剛戀愛的時候兩個人都羞答答,隔著衣服看到他微微隆起的腹肌我都會臉紅。但畢竟在一起這麼久了,怎麼可能不饞對方的身子?
我們不是經常見面,但凡見面我們都會在酒店裡待上一晚。
我跟姐妹說我和他有開過房,我姐妹還問我他床技怎麼樣。我說沒有,就單純地抱著睡一覺,還穿著衣服。
姐妹覺得不可思議,說兩個人在一起開房怎麼不做那種事,你們也太純情了吧!
我說他可能是想保護我,不想讓我受傷害。
兩個人在一起3年,除了親吻和拉手,連摟腰他都不會對我做過。但我還是相信他是為了保護我的情況下才不做越矩的事,但我發現,事情根本就不是那麼美好。
結婚前一個月,我想試一下,畢竟在一起3年也準備領證了,我很想我們的感情更進一步。
我約他出來酒店,讓他坐在床上,手口並用,把我在片裡學到的全都用在他身上了。過了大概20分鐘吧,他終於有點反應了,我以為是我技巧不足,準備再賣力一點的時候,他把我拉了起來。
他說,他很累,今天沒什麼性致,抱著我說困。我問他說不想要嗎?他說現在還沒正式結婚,等下個月領了證再慢慢來,還說是為了保護我。
但其實根本就不是這樣的,後來我聽到他在房間裡打電話,很小聲,但我還是聽到了他說他吃了藥為什麼還沒有好轉,那方面還是不行。
領證日期逼近,現在我已經不知道我能不能接受我的另一半那方面不行了,還是像別人說的那樣,我是不是太自私了,就因為這個原因拋棄對方。
但,和一個「不正常的男人」結婚,下半輩子怎麼過?奉勸各位姐妹,這種事情及早發現及早解決最好。
在公證處做公證員好些年,什麼狗血的事情沒遇到過呢?
來做婚前財產公證的人我見多了,大多數和和氣氣。畢竟,婚前財產公證說白了確實可以保障雙方利益,但不應該成為約束對方的桎梏,至少不會是結婚的一道坎。
但也有一些人,確實是在心裡打著如意算盤,不願意讓另一半蹭自己便宜。
我遇到過一對情侶來做婚前財產公證的,簡直顛覆三觀。 男的是個將近30的生意人,對方是個23歲的小姑娘。
據說他們談了好幾年,男的也很捨得在姑娘身上花錢。但是男的哄她說因為結婚之後財產共有,要拿出來的話手續複雜,還不如現在做財產公證,不用怕之後有一堆麻煩事。
男的還跟她說,結婚後還是會一如既往地對她好,該給的也會給。
姑娘一副未經世事的模樣,跟他確認是不是婚後也會對她好。男人也安慰著她一定。
就快要籤字的前一刻,女孩在公證處鬧了起來。她把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拿起來撕掉,吼著那男的說,什麼狗屁公證,當我白痴呢!
才知道,他們結婚是因為姑娘懷孕了,不得不結的婚。姑娘也知道他在外面不止她一個女人,但自己都已經懷著男人的孩子,又不想打掉。
男人做財產公證,是因為知道有很多男的出軌被老婆搞得一無所有的案例,他怕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給自己找後路,先保證自己財產的安全。
這男的是渣男無疑了,我在旁邊看完了全部,就覺得男的挺好笑的,但是也覺得這姑娘挺可憐的了,年紀輕輕的就被這種男人禍害了。
這樣的事情其實見多了就沒覺得什麼了,婚前財產公證也是圖個心安,至於目的是不是真的單純,我管不著,也不關我的事。
最後:
在婚前擦亮雙眼,從各個細節考察對方適不適合結婚,也比在婚後流著淚紅著眼撕破對方嘴臉要好得多。
畢竟,未雨綢繆,這個詞也同樣適用於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