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8 11:3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最近,一部叫《沉默的真相》的懸疑劇在豆瓣上評分「高開炸走」,引來無數關注和討論,甚至被稱為近期懸疑劇中的「王者」。
該劇主要講述了檢察官江陽終其一生,傾其所能,不惜一切代價,從意氣風發到窮困潦倒直至獻出自己的生命,只為查明案件真相,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揭露十年前官商勾結、性侵少女、橫行鄉裡、殘害忠良的故事。劇中,隨著檢察官江陽死亡真相的揭開,青年教師侯貴平被冤死的案件也真相大白,幕後真兇一一落網得到應有的審判。江陽以生命堅守程序正義,他堅信,真相必須以法治的方式實現,他的信念與執著,體現了一個人民檢察官的責任與擔當,讓觀眾們深受感動。
馬檢君可以肯定地告訴你,律師張超、原法醫陳明章、原刑警朱偉以及記者張曉倩,毋庸置疑,他們都是好人,但面對法律,人沒有好壞之分,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好人,不代表他們不會犯法;犯了法的人,也不代表他們就是壞人。任何人,任何時刻,都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在追求正義的過程中,使用了違法手段,觸犯了法律,自然也要受到法律的懲罰,這才是正義的底線。
今天
馬檢君就先給大家說說
律師張超的那些事兒
張超
刑辯律師(原大學法學教授)
劇
情
介
紹
為了幫江陽實現為侯貴平案翻案的目的,張超謀劃並參與了「24天計劃的地鐵拋屍案」。根據方案設計,江陽在張超的房子裡通過裝置自殺但又偽裝成他殺的現場。在江陽死前,張超故意和江陽打鬥留下痕跡並報警留下案底。在江陽死後,張超拉著裝有江陽屍體的行李箱進入地鐵站假裝拋屍,被保安攔住後謊稱行李箱中有炸彈,引起警方和媒體高度關注。警方迅速出動警力緊急疏散人群、封鎖道路。當排爆警察到場打開行李箱後,才發現裡面裝著的是江陽的屍體。張超被抓後,先假裝坦白自己就是殺害江陽的兇手,直至庭審現場突然翻供,稱自己根本沒有作案時間,並出具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引發社會輿論譁然。上級機關也高度關注並組建了專案組重新開始調查該案。
法院判決
劇中,法院以張超犯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
檢察官說法
第一,張超一手策劃並實施江陽真自殺假他殺的地鐵拋屍案,並編造、傳播行李箱裡是爆炸物的恐怖信息,瞬間引起恐慌,致使警方不得不採取緊急疏散人群、封鎖道路等措施,影響了地鐵正常運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該行為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第二,張超為了隱瞞江陽自殺真相,案發前通過假裝和江陽打鬥留下DNA證據,偽造自己殺死江陽的痕跡;案發後拆除、隱匿了自殺裝置,在警方調查地鐵拋屍案中,又作虛假陳述,謊稱自己是殺害江陽的兇手,嚴重幹擾警方偵查方向,影響訴訟正常進行。但該行為是否構成「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值得商榷,因為江陽實際上是自殺而死,張超幫助自殺者毀滅、偽造自殺證據,是否屬於法條中「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實際上是存在爭議的。
法條連結
1.《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一款【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二款【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敬請期待下期:
馬「尚」普法丨《沉默的真相》之原刑警朱偉篇
供稿丨黃碧玲
編輯丨鄒曉娜
圖片視頻來源丨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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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馬「尚」普法丨《沉默的真相》之律師張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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