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賀詩
6月9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汕尾市委常委、陸豐市委書記鄔鬱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在鄔鬱敏之前,作為汕尾市代管的縣級市,陸豐已有兩任市委書記先後被查:分別是2006至2011年間擔任該職的陳增新以及2011至2013年間擔任該職的楊來發。
2012年8月,時任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增新被查。2014年12月,陳增新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曾向陳增新「買官」的陸豐市財政局原局長張育浩因受賄罪、行賄罪也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2014年5月,時任中山市地稅局局長楊來發被查。公開資料顯示,在接任陸豐市委書記前,楊來發曾與陳增新「搭班子」,於2009至2011年間擔任陸豐市市長一職。
在楊來發被查的同時,時任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陳宇鏗(曾任陸豐市公安局局長),時任汕尾市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陳俊鵬(曾任陸豐市公安局局長)等多名曾在陸豐任職的官員落馬。
2018年8月,時任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鄭海陸被查,他成為第三位落馬的陸豐市公安局前局長。
8年,3名市委書記、3名公安局長落馬,陸豐已成「反腐重災區」。
村民舉報:市委書記縱容其親戚的違規項目
「天上雷公,地上海陸豐。」這是在海陸豐地區(指汕尾市海豐縣和陸豐市)流傳甚廣的一句民諺。
受歷史文化影響,海陸豐地區民風彪悍、宗族意識強烈,央視2014年的一則禁毒報導曾指出,該地地方保護傘現象突出,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因此受到較大影響。
廣東省紀委監委尚未公布鄔鬱敏涉嫌違紀違法詳情,但已有當地民眾向《中國經濟周刊》舉報,其縱容親屬違法開辦垃圾焚燒制磚廠,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
李峰系陸豐市南塘鎮長山村村民,據他透露,2019年8月,一家來自廣東揭陽的企業突然在頂前寮村(隸屬長山村的自然村)的一塊已廢棄的燒磚廠土地上動工平土、建造圍牆,準備重建制磚廠。
「因為違法佔用耕地,這裡的制磚廠在六七年前被政府強制拆除。現在突然又開始建廠,村民都感到很困惑。」李峰說,後來經過了解,村民得知這裡將建造的是垃圾焚燒爐渣制磚廠,廠房建成後,將通過垃圾焚燒後的爐渣及石硝、石粉、水泥等制磚。
「這裡緊挨頂前寮村,據村民最近的住家只有10米。同時,下前寮村(同為隸屬於長山村的自然村)位於廠房的下風下水,距離也不到200米」,李峰說,若制磚廠建設完成,受影響最嚴重的就是這兩個村莊。
對於村民的舉報和質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採訪汕尾市生態環境局陸豐分局,分局安排該局執法大隊隊長謝振浩對《中國經濟周刊》作了回應,「接到村民投訴後,我們查看了該制磚廠選址、建廠的相關手續文件,手續合法。隨後我們通過專家了解到,制磚廠將採取高溫焚燒的技術,對垃圾進行處理,該技術安全可靠,對環境並無影響,村民大可不必擔憂。」
2016年10月,住建部等多部門下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的意見》,指出「焚燒設施選址應重點考慮對周邊居民影響」「焚燒設施核心區距周邊不小於300米」。
眼見制磚廠重建,兩村村民擔心自己的生活和耕種環境被破壞,2019年11月起,村民多次向陸豐市和南塘鎮政府反映情況。
「陸豐市生態環境局回覆說,該制磚廠環保評測已達標,待建成後再監測其環保情況」,李峰說,村民多次上訪,陸豐市相關部門均表示該廠建廠手續合法,「幾年前制磚廠因為佔用耕地被強拆,現在建在同樣位置,為什麼又合法了呢?」
李峰還質疑稱,根據規定,項目施工應得到有關部門的審批,但這家制磚廠2019年8月開工建設時,根本沒有審批手續。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查詢陸豐市政府網站,發現一則名為《陸豐市(東南)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配套爐渣綜合利用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眾參與公示》的公告,該公告的公示項目就是位於頂前寮村的垃圾焚燒爐渣處理項目,公示日期落款為2019年12月25日。
這意味著,如果村民舉報所言屬實,那麼制磚廠開工日期,是在公示日期之前。對此謝振浩隊長表示,自己對該公告不知情,「執法大隊接到並受理村民舉報的時間,應該在此公告發布之後,而接到舉報前,發生的一些狀況我們並不掌握。」
「廠房建設進度很快,目前已基本建成」,李峰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當地一位相熟的官員私下告訴他,這家制磚廠的某位股東是鄔鬱敏的親戚,其背後的靠山正是時任市委書記的鄔鬱敏。與該項目相關的部門,一定程度上都受到了來自市委書記的壓力。
謝振浩隊長表示,廠房完工與否,執法大隊並不知情,「程序上來說,企業在完工後應向相關部門提交審批申請,在專家驗收通過後,才能進行生產活動。目前,我們暫未收到相關申請。」
6月10日,《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多次撥打村民提供的上述股東電話,該電話處於無人接聽狀態,也未回應記者的簡訊採訪要求。
公開資料顯示,鄔鬱敏是廣東揭陽普寧人,2015年9月任陸豐市委書記前,一直在揭陽任職。
三任公安局長成為涉毒涉黑保護傘
2019年,電視劇《破冰行動》登陸央視,這部劇的故事原型,則是2013年發生在陸豐市的「雷霆掃毒」行動,陸豐也因此受到廣泛關注。
實際上,早在2014年,央視《今日說法》就曾對此行動進行了報導。據披露,2013年12月29日凌晨4時,3000餘名警力、570輛車、兩架警用直升機組成了109個抓捕小組,以雷霆之勢撲向汕尾陸豐市博社村。
新華社瞭望智庫在報導此事件時曾指出,「更令人擔憂的,是長期籠罩在陸豐地區的『保護傘』疑雲」。
據媒體報導,在「雷霆掃毒」行動後,陸豐查處的10宗涉毒違法違紀案件中,牽涉21名黨政工作人員。包括3名派出所所長和部分民警,甲西派出所兩任所長先後被毒販「拉下水」,北堤派出所包括所長、副所長在內的8名警察更是無一倖免,都涉嫌收受製販毒犯罪嫌疑人的錢後放人。
廣東省公安廳一位禁毒幹部曾說,在「保護傘」的庇護之下,「白粉可以變成米粉,毒資可以變成賭資,大案可以變成小案,小案可以變成沒案。」
廣東省公安廳、省檢察院則披露,製販毒犯罪分子的保護傘層級遠不止於基層派出所所長級別。
在「雷霆掃毒」後,汕尾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陳俊鵬和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陳宇鏗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調查,陳俊鵬和陳宇鏗此前都曾擔任過陸豐市公安局局長職務。隨後,陸豐市原市委書記楊來發和汕尾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馬偉靈也遭紀檢部門立案調查。
2015年11月,陳宇鏗一審被認定受賄300多萬元,判刑8年。而通過「保護傘」幫忙辦理取保候審的橋段也出現在《破冰行動》中。
而在2013年底「雷霆掃毒」行動開展時,正擔任陸豐市公安局局長一職的鄭海陸,也在2018年落馬,落馬前其職務是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長。
《中國紀檢監察報》2018年曾報導稱,當年7月,汕尾市紀委監委對近10年來的相關問題線索大起底,發現汕尾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鄭海陸與多個未破犯罪團夥案件都有關聯。
(應採訪對象要求,李峰為化名)
責編 :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