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月5日平陸縣法院敲響「雲端」庭審第一槌起,到4月19日,山西全省法院兩個多月網上立案16516件,網上調解10123件,網上庭審1877件。
立案「不打烊」、審判「走雲端」、執行「網上見」。疫情期間山西法院系統的工作新模式,讓審判執行新技術使用從「選擇項」變為「必選項」,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助推「智慧法院」建設更進一步。
法庭「隔空喊話」 公檢法司「技術聯手」
近日,一場連接法院和監獄的特殊審判在晉中中院和晉中監獄展開,案件的被告人與被害人同在晉中監獄服刑。準備工作就緒後,經過審理,審判長敲響法槌,宣讀判決書。分別在兩個現場的訴訟參加人通過科技法庭傳輸系統,分別在筆錄上簽字。
「刑事案件審判中,犯罪嫌疑人有羈押期限,監所又是特殊封閉地區,疫情之下,法警入內提審並不現實。」山西高院刑三庭副庭長趙宏說,必須通過技術手段,將分散在公檢法司各個部門和單位的「智慧建設」進行對接,實現「雲上暢通」。
為此,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山西省公安廳、山西省司法廳聯合出臺《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刑事案件遠程視頻提訊、會見、開庭等工作的規定》,規範了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遠程視頻提訊、會見、開庭等工作,並為今後遠程視頻提訊系統常態化運用提供制度保障。
記者採訪發現,在刑事案件審理中,「雲審判」除保障案件及時辦理、審結外,還消除了服刑人員的健康和安全隱患,提高了工作效率。
「選擇項」成「必選項」 新技術「入腦入心」
發傳票、打電話,然後「坐等」雙方當事人上門,是許多法院民事和行政審判工作的「標準流程」。
「『智慧法院』建設已經推進多年,利用新技術可以替代以前效率不高的工作方式,但是這種新工作模式只是『選擇項』之一,法官們習慣延續舊有工作模式,很難主動求變。」太原中院民一庭庭長劉光說,今春的特殊情況讓 「選擇項」成了「必選項」,倒逼法官養成使用新技術的習慣。
今年一季度,劉光審理了21個案子,其中網上開庭18個。「民事案件主要目的是解決問題,完全可以利用技術手段把當事人召集起來,開『視頻會議』。」劉光說,只要有手機,可以走到哪裡開到哪裡。
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法院行政庭審判員陽妮最近也改變了工作模式。在晉源區一起村民因拆遷補償沒有兌現而狀告鎮政府的案件中,她通過雲間視頻系統開庭調解。
行政案件屬於集中交叉管轄,萬柏林法院受理鄰近三個縣區的「民告官」案件,採用「雲間庭審」方式,真正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路,讓當事人少跑腿。「以前打電話通知當事人來法院辦理庭前手續、領傳票、提交證據,現在全部電子送達。」陽妮說。
「通過網上立案、『雲間開庭』等無接觸方式,為當事人及時提供司法服務,滿足了群眾現實的司法需求,這既是過去『智慧法院』建設成果的有效運用,反過來也倒逼法官提升信息化應用能力,引導群眾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參與訴訟,同時助推『智慧法院』建設再上一個新臺階。」山西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方劍鋒說。
「信息化」護航 「老賴」無處藏
今年一季度,山西全省法院新立執行案件27756件,辦結案件10628件;通過網上查控、扣劃執行30億餘元,網上發放執行案款13億餘元;通過網絡對查扣財產發起司法拍賣1012件,成交240件,成交金額4.23億元。
「執行工作受疫情影響不大,背後就是信息化的力量。」山西高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丁毅說。
「基本解決執行難」階段性目標實現後,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提出推進執行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級,建立囊括被執行人一切財產形式的網絡查控系統,提升查控系統智能化水平,進一步健全以執行指揮中心綜合管理平臺為核心,以四級法院統一的辦案系統和執行公開系統為兩翼,以網絡查控、評估拍賣、信用懲戒、執行委託等多個執行辦案輔助系統為子系統的「1+2+N」執行信息化系統。
「過去執行最大的難題是查人找物難,『老賴』找不到,錢物找不到。」丁毅說,全國那麼多家銀行,僅靠幾個執行員查找並不現實。近幾年利用信息化建設成果,如新建立的查控系統,可以對「老賴」在全國3600多家銀行的資產進行查、凍、扣。執行指揮系統則打破了地域壁壘,山西省需要在外省執行的案子,外省高院指定到當地基層法院,也會限時執行。(孫亮全、胡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