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半月談報導,巴圖孟和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27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這一案件因殺人犯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被輿論形象地稱為「紙面服刑」。雖然殺人犯2017年為自己當年的行為付出了代價,但其逍遙法外15年,並搖身一變成為黨員、村主任,有太多的真相需要還原。對受害者母親來說,不僅期待殺人犯依法受到懲處,也希望了解所有真相,讓那些與「紙面服刑」案有關的責任人都受到應有的懲罰。
受害者母親追問的真相是,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由誰來承擔責任?
按正常程序,判決生效後,罪犯應該在監獄服刑。但罪犯卻以「全身水腫、尿血」為由前往醫院檢查,就醫後,他的母親、姑父就為其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並成為擔保人。如今不難看出,這是精心設計的。罪犯的母親、姑父顯然難辭其咎,但還有政法官員「助陣」。
據多名當事人回憶,這份手續上,有數名當地時任政法機關主要負責人的籤字。顯然,殺人犯逍遙法外與這些「主要負責人」有很大關係。他們都是誰?在「紙面服刑」案件中發揮了哪些作用?應該承擔什麼責任?這既是受害者母親關心的問題,同樣也是公眾關心的問題。因為這關係到官員廉潔和司法公正,須還原真相、依法查處。
雖然紀檢監察部門已經行動起來,並對一些責任人立案調查,但由於當年的保外就醫手續等關鍵證據「不翼而飛」,追責工作難以深入推進。也就是說,如果找不到關鍵證據,只見立案調查,不見依法追責,那麼立案調查的意義也就打了折扣。關鍵證據究竟為何丟失,到底是誰「破壞證據」?這需要有關方面通過深入調查還原真相。
還需要追問的是,受害者母親20多年來持續反映問題,為何到2017年才引起有關方面注意?按說,各級有關方面都有信訪部門或者其他信訪受理部門,相關部門應依法受理、處置受害者母親反映的問題。但受害者母親付出大量時間、精力和經濟成本「討個說法」,卻沒得到想要的結果。試問,當地政法及監獄系統「水」有多深?
此外,一個「刑滿釋放」人員,何以成為黨員、人大代表、村主任,並騙取草原生態獎補資金等,也需要詳細的答案。雖然報導大致交代了其矇混入黨的情況,但其他光環究竟是怎麼得來的,哪些人在其中充當「幫兇」,是否全部受到查辦?這些問題也需要徹底查清、處置,給受害者母親、當地群眾和廣大網友一個滿意的交代。
殺人犯2017年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算是「遲來的正義」。但就整個案件和後續問題來說,還有很多正義至今沒有等來。這對於74歲的受害者母親來說,已經承受了常人無法體會的痛楚,絕不能再讓老人等待正義了,否則「遲來的正義」成色還會打折。對司法系統來說,經過「孫小果」案之後,不能再被涉監獄案件損害形象。
從嚴查處「孫小果」案體現出法治與正義。有關方面應該像查辦「孫小果」案一樣查辦「紙面服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