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那麼很多東西都對了;在錯誤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最後也會覺得不對。這就是一種相對論,或者說是一種篤定感。因為所有的遇見都是當下最合適的,所有的遇見都是當下最好的選擇。
一對戀人曾經這樣說過:我很後悔為啥沒有在讀書的時候就遇到你,我很後悔為啥沒有一畢業就遇到你,我很後悔為啥到今天才遇到你。其實這些後悔的情緒會伴隨著自己的生活過下去,一般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會珍惜兩個人現在在一起的時間,另外一種是在意對方過去發生的一些事情。如果是前面一種,就能夠了解對方,知道對方的脾性;如果是後面一種,就會心裡起疙瘩,容易引發矛盾。
無論我們的生活是怎樣的,最重要的是自己能夠有選擇去過好自己的人生。當把自己過好了,那就會覺得很多事情都是一帆風順的了,自己都過不好自己,內心的混亂感就會上躥下跳,總是攪動的內心波蕩起伏,很是不好受。
有些人談戀愛談了很多年,最後不了了之;有些人談戀愛幾個月,最後直接領證結婚。有些人選擇自己過好這一生,有些人選擇和不愛的人過一生,有些人選擇和愛的人過一生。無論和誰還是和自己過一生,最重要的是自己要想清楚自己需要的東西是什麼?只有自己知道自己需要的東西是什麼,才能夠明白自己為之奮鬥的意義所在。
意義感是被賦予的。很多人覺得沒有生活的意義感,是因為沒有發現生活的本質是什麼,只有發現生活的本質是什麼,才能夠明白自己的生活意義是什麼。就像我們遇見一個人,這個人能夠帶給自己什麼?是歡樂還是財富,是痛苦還是抱怨。當自己接收到什麼樣的認知觀念時,事態的發展趨勢也會隨之波動。
喜歡一個人會感受到對方的存在,會關注對方的狀態,會想讓對方也知道自己是喜歡對方的。兩情相悅是讓人最想要的狀態,但是現實的狀態下,又有多少的兩情相悅呢?每個人的內心小算盤都會在計算著自己的得失,也都在關注著自己的真實狀態。想要付出真心,但是又難以付出真心,想要拋開一切的世俗,但是又難以拋開。就在這樣的狀態下,一個人會扛下了所有,一個人會默默無聞地扛下了所有。
我們會有三種人生狀態:回憶過去、珍惜當下、展望未來。在自己所清晰的認知體系裡面,當下的狀態是自己最想要的狀態,當下的狀態是自己應該去體會的狀態。而現實很多人總是在回憶過去痛苦的自己,期待美好的明天,這兩種狀態都是一種暫時不在線的狀態。唯有在體會當下的真實狀態時,才能夠有勇氣去接受明天的自己。
遇見一個人,不需要跟對方解釋很多,最好的狀態就是去和對方做一些彼此感興趣的事,一起去經歷彼此的回憶,一起去體驗彼此的真實感受。當那一刻自己就想要去保護對方,想要去呵護對方的時候,那麼就會讓自己情不自禁愛上對方,不需要去猜想:為什麼不能夠早一點認識對方呢?如果真的早一點認識對方,那時候的精神狀態可能就不是自己目前的精神狀態了。
生活的方向感需要彼此去共同構造,需要彼此共同去尋找。在尋找和構造的過程中,兩個人就已經合為一體了,就已經把兩個人的心緊緊拴在一起了,一起去面對這真實的人性和真實的社會,可以彼此給到彼此能量,累了就可以回到家傾訴心腸,重新給彼此注入新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