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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嬉皮精神」本質上代表的是一種反叛精神,那麼六十年代的「Hippie」就不是它的全部。
從三四十年代的「Hipster」,到四五十年代的「Beatnik」,再到六十年代的「Hippie」,最終直至六十年代末的「Yippie」,「嬉皮」,已不僅僅單指「嬉皮士」,而成為了一種反叛精神的概括。但遺憾的是,這種精神的傳承貫穿了美國半個世紀青年文化的發展和演變,卻不為正史所述。
我們缺少一部「嬉皮史」。
文丨幾灰魚
「嬉皮」所代表的反叛精神在近代便已出現。19世紀歐洲「頹廢主義」、一戰前後的「達達主義」運動、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超現實主義」運動、美國二三十年代「迷惘的一代」、美國黑人爵士樂手群體等,從詩歌、小說、繪畫、音樂的創作,到思想觀念、生活方式和個人價值的取向,對傳統進行了近乎全方位地反叛,可以說,「嬉皮時代」的反叛精神有其完整的接續脈絡,同時也並不是一件新鮮事。
巴黎達達
「超現實主義運動」成員
三十年代的爵士樂演奏團體
但「嬉皮精神」之所以與眾不同,在於主體。歷史上第一次,「青年/青少年」作為一個專業術語被發明,作為一種新興的群體被定義,作為一類初生的階層被研究,從中衍生出的「青年文化」,或說「反叛文化」,在新的時期、新的歷史背景,由新的主體創造,便自然不同於「舊世界」的面貌。
如前所述,五十年「嬉皮史」經歷了四種不同青年主體的變遷:三四十年代的「Hipster」——四五十年代的「Beatnik」——六十年代中期至年代末的「Hippie」——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中期的「Yippie」。
嬉皮五十年,就要從頭開始說起。
Hipster
Hipster這個詞,維基百科介紹稱最早出現在1946年,國內很多人將之翻譯為「嬉普士」,《嚎叫》中音譯為「聖潔的西卜斯特」,還有許多謬誤直接將其與「嬉皮士」等同。但追溯這一群體的歷史,可考的文本資料,出現在1965年諾曼·梅勒的著作《白種黑人》(White Black)一書中,他所描繪的,是二三十年代跟風黑人「頹廢派」的白人。
實際上,「Hipster」最初就是指黑人。
《頹廢派,黑人頹廢派》中我簡單分析過「Hipsiter」這個詞的意義,「經濟大蕭條」前後的「黑人遷移運動」以及同時期進行的「哈萊姆文藝復興」,導致了現代意義上第一次黑人文化的繁榮,真正意義上的「Hipster」產生於此。不過那時,他們叫「頹廢派」。還處在種族歧視陰翳下、被主流文化排斥的黑人青年,聽爵士樂、吸食大麻、酗酒成性、耽於性愛,與其時正統的新教倫理和延宕至20世紀的清教徒價值觀互不相容,成為反叛風潮的主體。
Hipsters
四十年代,「Hipster」這個詞隨著戰後青年群體(白人青年為主)的壯大和青年文化(白人青年文化為主導)的第一次形成,被剝離出特定的黑人群體,成為一種生活方式和反叛美學。換句話說,不只是黑人,白人也開始被「Hipster」吸引,並投身「Hipster」文化,也發展了「Hipster」的反叛精神。
實際上「Hipster」如今甚至已經成為了一種特定的、有別於「Hippie」的亞文化符號和時尚風格,真正成為了被白人青年借用並發展成為主流消費品的文化產品。
演化至今的「Hipster」風格的著裝範式
Beatnik
「Hipster」之後,四五十年代,一群被定義為「垮掉的一代/垮掉派」的作家和詩人,接過了「Hipster」的精神衣缽。
「垮掉派」作家和詩人本身屬於小眾群體,以個人不羈的生活方式踐行人生哲學,又在作品中以展現明顯的對保守壓抑的社會環境的不滿和對自由人生的嚮往,輸出自己的價值觀念,在當時對青年一代影響極大。典型人物如傑克·凱魯亞克、艾倫·金斯堡和威廉·巴勒斯,經典文本如《在路上》、《嚎叫》和《裸體午餐》。他們在四十年代還不為大眾所知,可以視作一個鬆散的作家小圈子,但在戰後美國社會日趨僵化壓抑的境況下,「垮掉派」的文學與「垮掉」精神,開始吸引越來越多青年的注意。
傑克·凱魯亞克、艾倫·金斯堡和威廉·巴勒斯
五十年代開始一直到六十年代中期,追隨「Beat」精神,把《在路上》奉為「聖經」、聽爵士樂與經典搖滾、穿工裝衣服落拓不羈、習慣寫詩創作的青年,被稱之為「Beatnik」。「Beatnik」們常年出沒於紐約格林威治村,將其作為自己的大本營,在民謠第三次復興,搖滾樂浪潮席捲這個波西米亞聖地,嬉皮士佔領村子之前,「Beatnik」是美國反叛文化的主體。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六十年代中期,「嬉皮士」出現為止。
有一點值得說明,那就是「垮掉派」常常被和「嬉皮士」相比較。表面上看,「垮掉派」與後者完全不是一類人:「垮掉派」信奉東方佛禪,避世,以消極的態度抵制世俗社會,嬉皮士樂天、瀟灑,以積極的頹廢嘲笑資本主義制度本身。但二者的反叛精神其實一脈相承,沒有「Beatnik」,就沒有「Hippie」。
實際上,六十年代是眾多「垮掉派」引領「嬉皮士」的年代,艾倫·金斯堡、尼爾卡薩迪,包括傑克·凱魯亞克和威廉·巴勒斯,他們的傳奇生活和不朽作品,是「嬉皮士」的精神燈塔和行動參照物,而更多的「Beatnik/Hippie」歷經的不過是身份(裝束)的轉換,在六十年代中期,脫下單調的棉麻工裝,換上了鮮豔的印染T恤而已。
「Beatnik」
「Hippies」
Hippie
1966年前後,「嬉皮士/Hippie」出現了,始於舊金山迷幻搖滾崛起之時,以海特-阿什伯利社區以及金門公園作為大本營,一群披頭散髮、身穿印染衣物、吸食LSD的青年,追溯「Hipster」精神、改造「Beatnik」元素,將反叛集大成的同時也進一步發揚光大,「嬉皮士運動」開啟,「嬉皮」的鼎盛時代來臨。
海特-阿什伯利社區
1967年1月,「嬉皮士」們在舊金山舉行的史上第一次「嬉皮士」集會:「Human Be-In」集會,被認為是「愛之夏」的序幕。在這次活動上,LSD的著名推廣者、哈佛大學教授蒂莫西·萊利(尼克森曾稱他為「全美國最危險的人」)提出了著名的「Turn on, tune in, drop out!」(審視內心,關注社會,退出世俗)的口號,為「嬉皮士運動」定下了口號和基調。
1967年夏天,數十萬「嬉皮士」齊聚舊金山海特-阿什伯利社區和金門公園,進行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反文化集會,吸食大麻、赤身裸體、政治集會、聚眾抗議、舉辦搖滾演出、聆聽詩歌朗誦,這場被稱為「愛之夏」的大集會,完全是一場六十年代青年的狂歡。
1969年8月15日至8月18日的伍德斯託克音樂節是「嬉皮士運動」在六十年代的絕唱,四十五萬人響應「和平、反戰、博愛、平等」的口號,在六十年代尾聲的最後也是規模最大的一屆音樂會上,完成了「嬉皮士運動」的謝幕。
艾倫·金斯堡在「Human Be-In」集會上隨音樂「演唱」詩歌
「Summer of Love」
伍德斯託克音樂節的盛況
相比「Beatnik」在五十年代壓抑環境下的頹廢避世,嬉皮士以另一種姿態踐行了反叛究竟為何物:不是爵士樂,而是搖滾樂;不是大麻,而是LSD;不執著於異域信仰,取而代之追求個人自由;不再是小範圍的男女性慾的紓解,而謀求全社會的性解放;也不再是以文字作為工具,而是以組建公社、示威遊行表達訴求。
而就文化價值而言,「嬉皮士文化」在「嬉皮史」的歷程中,對後世影響最巨。六十年代以後的青年文化/亞文化,無一不脫胎於嬉皮士文化,或說,無一不受到「嬉皮士文化」的影響。其後七八十年代的「雅皮」(也譯雅痞),新時代的嬉皮士,以及如今已成為消費文化和主流文化次生一極的亞文化,源流都在「嬉皮士文化」。
如今的海特-阿什伯利社區的六十年代記憶
不過有一個現象值得一提,公眾現在對「嬉皮士」的解讀,實際已經變成了誤讀。「嬉皮士」成了不學無術、玩世不恭、耽於享樂的代名詞。尤其在中國,翻譯問題是其一,引介不全面是其二,導致了「嬉皮士」淪為負面標籤,「嬉皮士文化」遭人鄙夷。
但匪夷所思的是,沒有六十年代「嬉皮士文化」,當代中國青年沉迷的、信仰的、誤入的、盲從的、抄襲的、販賣的所謂「亞文化/青年文化」,將無處可尋。而構築起當今主流價值觀的個人平等、種族平權、性解放、環保理念等等,很大程度上也要歸功於「嬉皮士運動」在六十年代所做出的努力。
Yippie
「Yippie」,國內一般翻譯為「易比士」、「易比派」、「異皮士」,是從「嬉皮士」中脫離出來的更為怪誕和惡趣味,同時也更加大膽和出格的反叛群體。
「Yippie」的始作俑者,名叫阿比·霍夫曼,如果熟悉六十年代史,就會了解這個人是個十足的傳奇。1968年初,他和傑裡·魯賓(SDS伯克利分部領導人)一起成立了「Yippie」組織——但跟媒體捏造了一個所謂「青年國際黨」(Youth International Party,簡稱YIP)的解釋——意圖把「嬉皮士」文化和六十年代激進革命精神相結合。
阿比·霍夫曼
「Yippie」們四處搞怪、破壞,最著名的行動就是1968年8月25日至30日在芝加哥召開的民主黨大會。霍夫曼先是放話要在芝加哥供水系統中投放LSD,後來又提名了一頭名為「Mr.Pigasus」的豬作為候選人參加選舉,爾後,他帶領數千名「Yippie」趕赴芝加哥。芝加哥市長調動兩萬多名警察和國民自衛隊力量制止「暴亂」,最終,超過一千人受傷,數人慘死。
霍夫曼和另外六人遭到審判,史稱「芝加哥七君子」。
芝加哥民主黨大會期間的對峙
1969年,他帶領「Yippie」大鬧伍德斯託克音樂節,宣稱要建立「伍德斯託克王國」;1971年,他與一名電話黑客創辦《青年國際黨陣線通訊》,成為黑客文化的肇始;1972年出獄以後,和約翰·列儂策劃了一系列反戰活動;1980年,他向警方自首;1989年,他服用150片苯巴比妥自殺。
阿比·霍夫曼和他的「Yippie」,可被視作「Hippie」的激進向度,以暴力破壞和激進革命抵制、反抗以至推翻現行資本主義制度作為綱領,實際是對六十年代後期「嬉皮士運動」行將終結所帶來幻滅感的強烈反應,也是在當時暴力衝突日趨上升的背景下,對「嬉皮精神」的挪用和異化。「反叛」進階為了「革命」,「嬉皮」轉變成了「異皮」,但他和「Yippie」們的願景,註定不會被實現。
阿比·霍夫曼被逮捕時的場景
結語:
「Yippie」之後,「嬉皮精神」並沒有終結,但卻在逐漸衰落。
八十年代,「Yuppie」(雅皮)的出現,標誌著曾經的青年反叛一代徹底歸化於主流社會;九十年代的「Grunge」風潮一度催生出可成氣候的反叛青年群體,但「Grunge熱」幾年間倏然消退,世紀末的「反叛」不了了之;如今,老了的「嬉皮士」還在固守六十年代的「傳統」,新的「嬉皮士」更多只是「轉而」擁抱科技、樂於消費,將「嬉皮精神」用於實驗、小規模集會和文化研究的愛好者,「反叛」的內核在新時代被消解了。
隨著那段歷史不斷遠去,「嬉皮精神」不斷被主流的消費文化吸納、被各種亞文化肢解,今後可能將再不會出現「嬉皮」,取而代之的,或許是矽谷信奉科技樂觀主義的極客、製造網絡文化的新世代網際網路原住民,以及絕大多數以亞文化、次文化、小眾文化為名製造GDP實際卻既無文化創造也無思想產出的年輕消費者。
嬉皮五十年,的確逝去了。
八十年代的「Yuppie」
美劇《矽谷》中的極客扮相
如今的潮流
後記:
作為一個研究西方六十年代史的普通年輕人,我因為沉迷,對那段歷史常常追憶,寫到這裡,感覺可以完結了。「嬉皮精神」誕生於現代社會與後現代社會交替的節點,折射出半個世紀的歷史巨變,是青年一代最原初也是最富深意的創造,那時一切都是全新的,一切都在後來成為了經典,那時所有的為所欲為,都成為了後世青年不斷添加註腳的永恆。
我想說,「嬉皮精神」已遠去,但「嬉皮精神」萬歲。
(END)
「For what it's wo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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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皮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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