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2015年10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作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大決策。2016年8月,黨中央、國務院召開新世紀第一次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大意義、大政方針、基本方略、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2016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實施新中國第一個關於國民健康發展的中長期戰略規劃《「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誌」,明確了「完善國民健康政策,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的健康中國戰略實施路徑和發展目標。
2019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系列重要文件,對健康深圳建設指明了方向。《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塑造健康灣區。《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出要實現「病有良醫」。《健康中國行動組織實施和考核方案》《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等系列文件提出成立健康中國行動推進委員會,對加強健康中國建設組織領導、績效考核等提出了新的目標和要求。2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深改委第十二次會議上提出,要針對這次疫情暴露出來的短板和不足,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
結合上述發展形勢和工作要求,為進一步明確打造健康中國「深圳樣板」的實施路徑、任務、指標,將各項任務細化並落實責任到有關單位,深圳市政府出臺《關於打造健康中國「深圳樣板」的實施意見》,作為到2030年健康深圳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二、目的意義
(一)貫徹落實健康中國戰略,打造健康中國「深圳樣板」。
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召開以來,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健康中國戰略,落實大衛生、大健康理念和預防為主方針,將健康深圳建設納入深圳加快建設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和現代化強國城市範例、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等工作中,在全市加快形成更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斷提升市民群眾的健康獲得感、幸福感和生活質量。2017年9月,市委、市政府印發《健康深圳行動計劃(2017-2020年)》,全面協調推進11個板塊94方面專項行動。2018年6月,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衛生與健康大會,強調要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提出加快打造健康中國「深圳樣板」。2019年1月,市委印發《關於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對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朝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方向前行 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城市範例的決定》,明確提出打造健康中國的「深圳樣板」,力爭在構建國際一流的整合型優質醫療服務體系、打造全球一流的健康城市、建設一流的中醫藥傳承創新城市三大方面成為典型範例;在建立健康「守門人」制度、公共衛生高質量發展、智慧健康服務、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醫學科技創新、國際醫療合作六個方面走在前列。
當前,健康深圳建設的組織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動員機制尚不健全,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為戰略主題的大衛生大健康格局需要鞏固提升。衛生健康法律法規體系還需完善,健康影響評價評估機制以及健康城市、健康城區、健康社區建設的評價指標體系和督查考核、激勵問責機制需要加快完善,預防為主的大衛生、大健康的理念需要加快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政策決策之中。
(二)貫徹落實先行示範區意見,加快實現「病有良醫」。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出要實現「病有良醫」,構建國際一流的整合型優質醫療服務體系,推動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方式從「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當前,我市正在構建「區域醫療中心+基層醫療集團」為主體的整合型醫療服務體系。但區域醫療中心和基層醫療集團功能定位、資源配置、服務提供重合,亟待進一步梳理整合。社區健康服務網點布局和服務能力還不能很好地滿足市民健康服務需求,基層醫療集團與社康機構融合發展、全科與專科服務協同、醫療與預防融合發展的水平與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
(三)總結新冠肺炎疫情經驗教訓,提升公共衛生安全保障能力。
2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項重大任務,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要從體制機制上創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舉措,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提高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在此次新冠疫情防控「大考」中,我們取得了階段性勝利,積累了一些有益經驗,同時也暴露出我市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突發公共衛生應急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短板和不足,突出表現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不健全,依法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公共衛生投入相對不足、激勵和約束機制不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不健全,應急保障能力還不能適應重大疫情防控要求;公共衛生職業發展環境需要改善,人才隊伍建設與疾病預防控制發展要求不匹配等,需要在下一步的改革發展中加以解決。
三、主要內容
(一)總體目標。
到2022年,率先全面建立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成全國醫療衛生事業創新發展新高地、國內一流的健康城市,市民健康獲得感明顯增強,健康產業規模和創新能力顯著提升。
到2030年,建成全國重要的醫療中心城市、全球影響力卓著的健康城市,實現「病有良醫」。綠色安全的健康環境基本形成,市民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產業繁榮發展。
(二)主要指標。
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務與保障、健康環境、健康產業五大類26項指標,其中嬰兒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等健康水平指標繼續保持國際領先水平;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指標達到發達國家平均水平;健康生活、健康環境、健康管理、健康產業指標達到全國一流水平。
(三)主要任務。
聚焦完善大衛生大健康治理體系、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建設健康宜居環境、推動醫療衛生高質量發展、促進醫藥衛生科技產業創新發展、推進智慧衛生健康服務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提出具體工作任務。
1.提升大衛生大健康格局。進一步完善健康深圳建設的組織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動員、考核評價機制,加快完善衛生健康法治體系和健康管理制度,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提高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能力,推進大衛生、大健康的理念加快融入到各項經濟社會發展政策之中。
2.優化健康服務。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快構建「區域醫療中心+基層醫療集團」為主體的整合型優質醫療服務體系,推進高水平醫院建設,做實做優基層醫療集團,推進醫院與社康機構融合發展、醫療和預防融合發展、全科與專科協同服務。完善以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專科防治中心、社康機構等為主體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紮實推進重點人群和重點疾病健康行動計劃。推進智慧衛生健康服務,運用5G、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新技術拓展健康大數據應用,實施智慧健康惠民行動計劃。
3.完善健康保障。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立科學的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優化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制度,研究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鼓勵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深化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以按人頭、按病種、按病組為主的複合付費方式。推進醫藥價格改革,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4.普及健康生活。建立市民健康積分獎勵制度,加強學校健康教育,將健康教育作為所有教育階段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工作,將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納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績效考核,納入醫務人員職稱評定和績效考核。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推進體醫融合,發布體育健身活動指南,加強科學健身指導,推動全民健身社會化生活化。
5.建設健康環境。推動各區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加大水體汙染、大氣環境治理、垃圾分類處理治理力度,建設「天藍、地綠、水淨」的美麗深圳,打造國際一流宜居生態之城。健全食品安全信用體系,構建供深食品標準體系,實施國民營養計劃。建設藥品安全智慧監管體系,加強藥品安全全鏈條監管,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
6.發展健康產業。加快建設國家基因庫二期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搭建醫學科研攻關和技術創新公共平臺。規劃建設國際醫學園區,促進現代醫療服務業、生物和生命健康產業、醫學科技創新體系融合發展。建設全新機制的醫學科學院,打造開放型、服務型醫學科技創新和健康產業轉化平臺。建設國際醫學創新示範區,推進醫療衛生行業要素流動、資源集聚。貫徹落實新一輪生物醫藥產業政策,推動生物醫藥產業集群式發展,推動精準醫療、創新藥物及現代中藥、高端醫療設備產業發展,培育一批醫藥研發生產龍頭企業。創造更加公平、開放、健康的醫療市場環境,鼓勵社會力量辦醫高質量、品牌化和國際化發展,推動現代醫療服務業創新發展。